更正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柳梧新区原高速检查站拆除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正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第3.5款内容: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现更正为: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此更正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其他部分不作更改,采购文件与此更正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更正为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请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1楼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仅限工作时间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拉萨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