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5年度环境整治及零星维修工程,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环境整治及零星维修工程建设,指定场地内的裸土覆绿、清理保洁、场地整平、渣土清理装运、临时绿化、草坪铺设、杂草杂物清理(一枝黄花清理)、未交付路面修补保洁、侧石修复、窨井井盖修复更换、路灯维修加固更换、公交站台维护、围墙砌筑修复拆除和其他要求整改等零星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控制价55万元。
2.2合同服务期自****起至****止。合同服务期内的单次环境整治及零星维修的开工时间及完成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如招标人因特殊原因,要求适当推迟或提前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周一)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全体人员应附相应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从2024年12月到2025年2月连续三个月的本企业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
3.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通过从代理机构处获取,未获取招标文件者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可通过现场或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5.1现场获取: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室(舟山市****
5.2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 ;14: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现金、电汇:
开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舟山市分行营业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4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舟山市****909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舟山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舟山市****
联系人:王嘉毅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