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厦门市湖里区2025P05地块及配套工程(EPC) | 招标阶段 | EPC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因设计任务书附件有修改,本工程随公告发布的《设计任务书附件》作废,修改后的《设计任务书附件》随本答疑纪要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2、因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调整,本工程随公告发布的《工程量模拟清单》(含编制说明)作废,新的《工程量模拟清单》(含编制说明)以编制时间 2025 年 4 月20日为准,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电子版详答疑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编制说明)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电子版详答疑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4、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内容修改为:“1.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4元,其中:①本项目总设计费****元(其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费为****元,BIM技术应用费250608元),②建安工程费:本项目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4元(含暂定金****.8元)【计算方法详见《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另附)】。2.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暂定金额、设计费应按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中对应的暂定金额、设计费进行报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条款号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第3点修改为:“暂定金额:****.8元,设计费:****元” 6、本工程合同附件1:《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合同附件10《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合同附件71:《公区成品保护标准(2021)》、合同附件54《塔吊、施工电梯布置图(2025P05)》、合同附件78:《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铝模深化操作指引》、合同附件86《高品质地库专业协同设计标准》,以本答疑纪要发布的为准,电子版详答疑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7、本工程合同附件28《总平面图》、合同附件45《电梯报价要求》、合同附件46《电梯技术要求及装修标准》、合同附件47《电梯装修表》、合同附件48《电梯轿厢详图》、合同附件51《电梯维保要求》、合同附件52《电梯土建及设计参数简表》、合同附件56《基坑设计方案图》删除。 8、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增加答疑附件1《重要提醒要求》; 9、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4.1.10.(10)“本工程围墙已另行委托施工,相应费用按项计措施项目费中,根据最新文件规定,上述围墙费用从本工程文明施工费中予以扣减承包人应承担的费用,单列计入到暂列金中,不可竞争。承包人须充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本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等相关规定和发包人对现场实际要求进行现场围墙(包含连接本项目的红线外施工通道围挡)的广告饰面、灯饰等维护、改造相关工作,以及文明创城检查、广告画面更新更换、日常扬尘防护检查、天气原因破损更换、施工临时占道拆改、施工过程迁改、施工后围挡及基础拆除,相关费用总价考虑已计入本工程合同总价中,包干使用不调整”修改为:若本项目围墙已由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完成,承包人应充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及发包人关于安全文明的相关要求及制度,对现场围墙(包含连接本项目红线外施工通道围挡)的广告饰面、灯饰、墙体质量与完整度进行增加、改造、修缮、维护相关工作,并承担增加、改造、修缮、维护施工围墙的费用,相关费用已计入本工程合同总价中,另因本项目围墙为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故控制价编制时已将此部分费用扣除41万元,投标单位报价时需综合考虑此部分。过程中验收或施工组织调整可能存在围挡位置拆改调整,拆改量在围挡量的200%以内的由承包人承担,200%以上的工程量另行签证增补。 10、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4.1.10.(13)f修改为:保洁: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完成预验收、竣工验收及交房(含外墙涂料、屋面、栏杆及非二次精装公共部位,不含二次精装,含移交物业后至交房期间承包人原因进行质量整改产生的保洁)等房屋全面保洁,保洁方式分为开荒保洁及精保洁,上述相应费用综合考虑计入相应子目和投标总价中,中标后包干使用不调整。具体保洁标准详见合同附件70《开荒和精保洁标准(2021)》;若承包人保洁工作无法达到发包人要求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完成合同范围内的保洁工作,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单位完成相应保洁工作,并有权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相关保洁费用支付给第三方单位。 11、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4.1.10.(13)f内容“本项目采用铝模部分建筑须采用爬升式脚手架【爬升式脚手架的网片要求全新,且外观应有带米字格,喷绘地块宣传语,其工期仅考虑至主体结构封顶,完成屋架;同时另外考虑幕墙部位落地脚手架用于幕墙装饰;其余非幕墙部位考虑吊篮脚手架用于外墙装饰,吊篮费用单独列项,吊篮的工期承包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多层建筑、高层底层外架需采用盘扣式脚手架。承包人应考虑四代建筑露台位置无附着时采取的临时钢立柱措施及专家论证费用,爬架每道翻板与主体结构、立管间的间隙需采用防火布、翻板尺寸深化一次到位等措施避免高空坠物、及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定额含量及损耗进行报价,综合单价包干,爬架工程量计算规则同外墙脚手架。因大区景观需提前穿插施工,木模体系外架需提前拆除,承包人不得以外墙饰面未施工完成或外立面工期无法完成为由拒绝拆除外架,应结合现场进度按发包人要求提前落架并采用吊篮措施进行外立面施工”修改为:本项目外架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承包人应考虑四代建筑在露台错层位置间的架体加强措施;四代建筑露台天棚的施工相应支撑架(包含但不限于①先行底部搭设满堂架后再搭设铝模支撑架,②直接搭设铝模支撑架,③其他满足项目部要求的相关支撑方式等)相关措施费用(含模板超高支撑增加费)已包含在铝模清单综合单价中;同时清单已考虑单列装饰脚手架,承包人需综合考虑由支撑架改操作架(需考虑架体闲置时间,等结构验收后),亦或是二次返搭施工,包含架体的外侧临边防护,露台与露台之间需满挂兜网,相关费用已包含在装饰脚手架综合单价中;因大区景观需提前穿插施工,外架需提前拆除,承包人不得以外墙饰面未施工完成或外立面工期无法完成为由拒绝拆除外架,应结合现场进度按发包人要求提前落架并采用吊篮措施进行外立面施工。上述产生费用承包人均已综合考虑在单价及合同总价中。 12、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4.3.2.(5).b内容修改为:若承包人有需要委托发包人直接付款给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则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包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合同,并签订补充协议将本合同中相应专业工程造价从合同总价中予以扣除或进行造价调整,同时专业分包单位按下列约定计取相关费用给承包人:①总包配合、管理和分摊费用:“消防工程、精装修工程(含公区及户内精装修)、铝合金门窗工程、干挂面层工程、栏杆工程”均按分包主合同价(其中精装修工程不含部品)乘以1.0% 后的总价包干(含相应税票费用);“电梯工程”按5000元/部(含水电费)包干(相应税票费用)计取;“景观工程、永久供电工程”不计取相应总包配合、管理和分摊费用。②水电费(开工至交付):“消防工程、精装修工程(含公区及户内精装修)、铝合金门窗工程、干挂面层工程、栏杆工程、景观工程、永久供电工程”均按三方共同签订的分包主合同价(其中精装修工程不含部品)乘以1.0% 后的总价包干(含相应税票费用)计取,电梯工程不单独计取相应水电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拉电断水影响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展。c、承包人与相关专业衔接的配合工作除下述特别说明外,其余总包管理与配合内容以专用条款“16.3 其他因素引起价格调整的约定-第(5)条款总包管理和配合费”相关约定为准:……”。 13、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7.3第(1)条内容修改为:本工程现场大型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施工塔吊不少于4台[数量需满足现场要求、臂长满足现场要求、重型塔吊满足PC构件吊装,出厂日期2年内且塔吊基础费用(塔吊桩基除外)];施工电梯不少于8台(型号:SC200/200,双笼变频,梯速1米/秒,双笼且三年内次新,7#楼需配置一台无人驾驶电梯)并满足各工期节点的运输能力;旋挖桩机1台(SWDM360H以上(扭矩≥360KN*M)、静力压桩机(可配边桩器)不少于3台,且每台桩机须配一套基管家系统,未按要求建设单位有权按5万/台处罚;260反铲式履带挖掘机不少于6台;发电机(功率不低于300KVA)不少于3台。 14、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7.3第(2)条内容修改为:本工程现场大型机械设备费用约定:上述配置中,旋挖桩机、静力压桩机台次按实际发生计取,综合单价包干;其余机械设备数量仅作为本项目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承包人应结合自身条件并根据现场情况及工期进度等要求,自行考虑是否需要增加机械设备数量,该费用已在合同总价中综合考虑,合同签订后此费用除因非承包人原因(指新增或减少建筑单体、建筑单体总高度的调整超过10m,从而影响现场施工电梯的布置使用)及发包人要求减少上述塔吊数量产生相关费用增减外,包干使用不再调整。其中塔吊和施工电梯需无偿提供给其他分包单位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本项目塔吊按照“起重力矩1600kN﹒m以内”计取塔吊使用费,实际施工时塔吊起重力矩如有变化,根据施工方案按实调整塔吊规格。 15、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8.3.3第(2)条内容修改为: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承包人负责完善(连接本项目红线的东南侧施工通道,发包人已实施及承担土地租赁费);需要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时,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16、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16.1内容修改为: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的约定: 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钢筋【不包含周转性、机电安装及措施用钢筋钢筋网片、骨架用钢、钢结构用钢,不包含PC装配式成品构件内钢筋(如有)】价格变化幅度在 ±3% (含)以内,②商品砼预拌砂浆、水泥(商品砼、PC构件砼、预拌砂浆除外)价格变化幅度在±3%(含)以内,③铝材(仅指铝合金门窗型材、幕墙铝型材骨架及铝板、铝型材百叶)价格变化幅度在 ±3% (含)以内的,④电线、电缆所对应的铜价价格变化幅度在 ±3% (含)以内,⑤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价格(或价格指数)变化幅度在 ±3% (含)以内,⑥PC装配式成品构件砼(含钢筋)价格变化幅度在±3%(含)以内,⑦门窗玻璃价格变化幅度在±3%(含)以内,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风险包干范围以外的,超过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价差只计取差价及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17、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16.1.(1)内容修改为:(1)钢筋【不包含周转性、机电安装及措施用钢筋、钢筋网片、骨架用钢、钢结构用钢,不包含PC装配式成品构件内钢筋(如有)】价差: ①用量按当月经核定(以浇捣令时间为准)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钢筋用量(即理论净用量加定额损耗量);②以我的钢铁网(我的钢铁网:网址:www.mysteel.com/,网名:我的钢铁网,下同)项目所在地控制价发布日的不含税价格【a.如控制价发布日无价格,则为往前最近一日价格;b.上午和下午都发布数据的,取上午的数据;c.同型号钢筋如有多家厂家公布价格,取项目推荐品牌的厂家的平均值,无推荐品牌的厂家取各厂家平均价;e. 不含税价格=网上发布价格(含税)/(1+13%);下同。】为“基期价”,施工完成当月对应的材料月均价(不含税)为“报告期价”【实际施工进度当月“我的钢铁网”中发布的相应型号的除税的月平均价格(取当月5、15、20、25、30号该型号钢筋的不含税平均价)】。 差价调整=用量×[(报告期价-基期价)÷基期价×100%± 3% ]×基期价×(1+税率)。 18、 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16.1.(2)内容修改为:商品砼预拌砂浆、水泥(商品砼、PC构件砼、预拌砂浆除外)价差:①用量按当月经核定(以浇捣令时间为准)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用量(即理论净用量加定额损耗量);②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综合价格(不含税)为依据,以控制价编制取用月份信息价( 2025年4月)对应的材料月均价(不含税)为“基期价”, 施工完成当月发布的对应的材料月均价(不含税)为“报告期价”(如施工完成为2020年5月则对应信息价刊物封面期数为2020.05期发布的信息价)。差价调整=用量×[(报告期价-基期价)÷基期价×100%±3%]×基期价×(1+税率)。 19、 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16.1.(5).②.c内容修改为:承包人须按照进度要求全力、积极配合桩基检测和基坑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便道土方换填、铺设路基板或钢板(含静载检测区**** 20、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16.1.(6)内容修改为:PC装配式成品构件砼(含钢筋)价差(如有):①用量按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用量(即理论净用量加定额损耗量);②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
③本项目清单预制构件定额含量中混凝土等级均按C30包干考虑,实际深化图纸中混凝土等级变化导致价格差异不再进行调整;预制构件定额含量中钢筋含量均按180kg/m3考虑,且清单已单列“装配式钢筋每增减1t”,后续仅按深化图纸按实调整钢筋含量差异,此部分钢筋规格差异及钢筋主材波动后续均不再进行调整,装配式建筑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距为中标价包干不予调整,构件中钢筋已包含在成品预制构件信息价中,不单独剔除。 价差调整=用量×[(报告期价-基期价)÷基期价×100%±3%]×基期价×(1+税率)。 21、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16.1.(7)内容修改为:门窗玻璃价差:①用量按当月经核定的实际完成工作量相应的玻璃用量,玻璃用量统一按对应清单门窗工程量*0.9或按《铝合金门窗制作子目综合单价分析表》(如有)中玻璃含量计算;②以国家统计局(http:****)“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2025年4月)公布的浮法平板玻璃(4.8/5mm)价格信息(不含税)为“基期价”,以门窗扇实际施工安装完成各月对应材料价的算术平均价(不含税)为“报告期价”。差价调整=用量×厚度×2.5kg/m2/mm×[(报告期价-基期价)÷基期价×100%± 3% ]×基期价×(1+税率)。 22、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16.3(2)(3)内容“(2)关于甲定乙购材料、设备及暂估价等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金额达50万元以上或暂列金额相应材料设备),发包人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品牌(招标推荐外)或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的确认与变更,并由发包人或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询价定价(简称“甲定乙购材料、设备”)。甲定乙购材料、设备(其中配电箱、水泵按设备类进)的计取或调整办法(下述涉及投标报价的,均指投标承诺约定平衡调整后的投标报价): ① 甲定乙购的材料/设备(含招标暂定价材料/设备),按询价定价的不含税净价(货到工地,含卸货费),材料另加8%(含除税费外其他相关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所有费用)包干作为材料实际价格;设备另加5%(含除税费外其他相关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所有费用)包干作为设备实际价格。a、招标采用暂定价的(差价仅计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差价具体调整办法为(材料/设备实际价格-最高投标限价对应的暂定材料/暂定设备不含税价格)×(1+税率)。b、已有投标报价的调整(差价仅计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差价具体调整办法为(材料/设备实际价格-最高投标限价对应的材料/设备不含税价格×中标降幅系数)×(1+税率)。②部分采用包工包料的询价(包括但不限于金额达50万元以上或暂列金额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如抗震支架、不锈钢工程、空调、木地板、橱柜、厨房电器、公区**** “(2)关于甲定乙购材料、设备及暂估价等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金额达50万元以上或暂列金额相应材料设备),发包人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品牌(招标推荐外)或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的确认与变更,并由发包人或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询价定价(简称“甲定乙购材料、设备”)。甲定乙购材料、设备(其中配电箱、水泵按设备类进)的计取或调整办法(下述涉及投标报价的,均指投标承诺约定平衡调整后的投标报价): ① 甲定乙购的材料/设备(含招标暂定价材料/设备),按询价定价的不含税净价(货到工地,含卸货费),材料另加8%(含除税费外其他相关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所有费用)包干作为材料实际价格;设备另加5%(含除税费外其他相关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所有费用)包干作为设备实际价格。 差价具体调整办法为(材料/设备实际价格-最高投标限价对应的暂定材料/暂定设备不含税价格)×(1+税率)。 ③由发包人集采确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不限于厨房水槽、厨房电器、热水器、瓷砖及岩板、开关插座及灯具、卫浴五金、智能化及智能家居、柜体及饰面、户内门、入户门及智能锁、淋浴屏、厨房门、空调及新风、木地板、橱柜等部品)不另计取相应总包配合、管理和分摊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 23、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17.1.2.3(2)a内容修改为:增减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其投标报价书中的综合单价(有定额子项的,以定额子项综合单价为准;无定额子项的,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为准;下同)在最高投标限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乘以中标降幅系数(中标降幅系数(下同)=(签约合同价-暂定金额 -合同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本合同中标降幅系数为××,下同)后偏差±3% (含)幅度范围以内,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书中的清单(定额子项)单价(不计取风险费用)计算所增减的工程造价。 24、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17.1.2.3.⑥a内容修改为:预制钢筋砼桩(管桩、方桩):(1)工程量清单中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含塔吊基础桩)桩身材料工程量按【有效桩长(有效桩长指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尖的长度)扣桩尖长度及合同约定的配桩损耗长度(合同约定的配桩损耗长度指:单桩配桩总长度超出有效桩长的在约定比例以内的(非定长桩按3%(含)、定长桩按1.5%(含)),根据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三方的现场书面记录由发包人承担桩身材料费;单桩配桩总长度超出约定比例的(非定长桩按3%、定长桩按1.5%),超出约定比例的部分不计取桩身材料费。承包人需合理配桩,超出有效桩长的配桩数量需经发包人、监理共同书面确认。)之和计取】。 25、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25、补充条款25.10内容“本工程场地内临时堆放弃土及后期回填覆土需用安全网予以覆盖,按需要进行淋水,避免扬尘,满足政府相关要求。材料临时堆放场地必须使用绿网覆盖”删除。 26、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25、补充条款25.12内容修改为:每栋楼双笼人货梯要求三年内次新,每笼要求能同时容纳不少于4台常用斗车。采用的双笼人货梯的型号必须经发包人认可,方可进场安装使用。如果未按要求采用相应情况的双笼人货电梯,每台人货电梯处以不少于10万元的罚款,罚款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若设置少于发包人要求数量的电梯,每少一台直接扣除20万元,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27、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25、补充条款25.21内容修改为:“本项目周边为已通车的市**** 28、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25、补充条款25.30内容“市政开口及铺设费用:承包人需根据本工程建设需要考虑另行增设市政开口及铺设及洗车台等设施费用,发包人协助开口办理工作,相应开口施工费用已在工程量清单内措施项目清单“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综合考虑,包干使用不再调整”删除。 29、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25、补充条款25.37内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完成预验收、竣工验收、交房(含外墙、屋面、栏杆及非二次精装公共部位,不含二次精装)等房屋全面保洁(含移交物业后至交房期间承包人原因进行质量整改产生的保洁),保洁方式分为开荒保洁及精保洁,上述相应费用综合考虑计入相应子目和投标总价中,中标后包干使用不调整”删除。 30、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25、补充条款25.53内容“本项目工期赶,春节期间(按公布的春节法定节假日)现场不停工,承包人应该调配充足的劳动力用于现场赶工,相关的费用综合考虑在合同价里,结算时不予增补。在此期间如现场人员未满足要求,将予以1000元/天﹒人处罚,承包人不得有异议”删除。 31、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25、补充条款25.53内容修改为:屋面挑檐外架承包人需无偿提供给分部分项工程幕墙单位使用3个月(起始时间为屋面挑檐结构拆模完起算),承包人提前拆除,导致屋檐铝板无法安装的,每栋楼处罚10万。 32、本项目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25、补充条款25.56内容修改为:本项目地下室管综施工需满足建发高品质地库施工要求,具体施工要求详见附件86。承包人应充分考虑高品质地库工艺要求产生的施工增加费(包括不限于安装工艺难度增加、天棚管线喷灰、管道标识等),中标后不再调整。 (以下空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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