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点击登录查看拟对公司履约担保机构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履约担保机构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概况
1.履约地点:四川省宜宾市。
2.基本概况: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服务内容:根据我司要求开具具有法律效用的履约保证金保函。
5.履约期限:合同签订时间之日起一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如供应商愿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请于 ****9时00分至****18时00分前,通过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下载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得转让),通过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缴纳;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四川省宜宾市****
六、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不含税最高限价为:
一档基本收费不含税价752元;
二档计算费率不超过0.32%;
三档计算费率不超过0.20%;
四档计算费率不超过0.10%;
五档计算费率不超过0.05%;
六档计算费率不超过0.01%;
(超过此限价则投标无效)
七、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购买比选文件但未下载比选文件,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进行提示“未响应”的,采购人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2.不同供应商从同一供应商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购买比选文件、下载比选文件的,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进行预警,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供应商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审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3.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预警“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或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属于限制招投标情形的,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审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4.同一经办人(或同一账户)缴纳参选保证金、联系方式一致等异常情况之一的,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进行预警,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供应商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审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邮 箱:****@163.com
邮 编:644000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