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构建高水平、高质量、高效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的方针,根据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工程建设、物业经营、酒店公寓管理、资产管理)和实际工作要求,明确公司安全管理思路和主要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编制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手册。
(二)服务内容
建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编制必须以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为根本,以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标准为依据,以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为出发点,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着力点,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要充分体现系统思维,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体系、职业健康体系、应急管理体系、相关岗位操作规程和流程等的构建,着力提升建开公司总体安全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为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要充分结合企业管理实际、业务生产实际,实现管理质效提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资格、三标一体化认证的单位优先。 |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 | |
(八)报名人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十)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采购项目将选定不少于3名、不超过7名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不超过7名(含),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如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超过7名,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对报名供应商的企业综合实力(资质证书、业绩匹配度及数量、财务能力等)进行评分并排序,排名前7名(含)的供应商成为采购项目的备选供应商。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本项目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
8.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资格证书、三标一体化认证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 |
9.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连续三年(2024、2023、2022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
10.2024或2025年度任意两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回单复印件)。 | |
11.“信用中国”(https:****》。 | |
12.报名人需具有近3年内(自****起)实施的单项合同服务费在7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管理咨询、安全评估、安全评价、安全管理、安全咨询等类似项目的咨询服务项目案例,合同数量不少于1个,最多不超过5个。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含合同主体、合同金额、期限、订立时间、服务内容等)复印件。 | |
13.企业无挂靠、不转包承诺书。 | |
14.报名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经核实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续供应商按排名先后递补。
(三)报名材料须逐份加盖公章,如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本项目采购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s:****/)和(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建开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