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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镇刘庄村部分土地使用权招租

贵州贵阳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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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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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贵阳市****
项目编号:****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2.2元\平方米\月
信息披露日期:**** 至 ****
贵阳市****

项目编号:****



信息披露期限:10个工作日
标的情况简介:标的位于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镇刘庄村,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权证编号:黔(2023)白云区不动产权第****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148689.54㎡,土地使用权期限截止至****,本次对外招租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0000㎡是招租方根据现场测量而得,最终招租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以招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中的租赁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准。本次招租的地块上目前有2个垃圾池,面积约92.5㎡,2个临时建筑,分别为危险废物暂存库约106.2㎡、智能钢托临时堆放间约96㎡,其余地块为空地,地面被建筑废料和灌木覆盖,不能直接使用。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 是 ◆ 否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 □ 是 ◆ 否



备注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是 □ 否 ◆ 未安装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 是 □ 否 ◆ 未安装
有线电视 □ 是 □ 否 ◆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招租方为点击登录查看。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现场踏勘联系人:罗清枫,联系电话:****,具体现场踏勘时间须先联系现场踏勘联系人,以其通知的时间为准;现场踏勘确认无误后与招租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表》,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承租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办理报名事宜;

(二)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如:土地平整、道路建设、建筑物修建、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承租方需要的行政审批(如营业执照、水电气开通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完成,招租方提供协助配合;

(四)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五)承租方在地块上进行建设的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招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施工的,招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六)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七)如遇政府指令或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承租方性质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资格条件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环境卫生 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在标的上进行建设的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途限制 需在工业用地规定的范围内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租期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最终以《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为准,根据承租方的租赁用途,可以给予一定时限的免租期作为场地三通一平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
租金挂牌价 2.2元\平方米\月
租金付款 方式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租金按半年支付,按照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须在每个缴费期前 30 日向出租方缴纳下半年租金;承租方不按期足额向甲方缴纳租金超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资产,且押金不予退还。造成招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押金 8.8万元
交易保证金 20万元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本所有权从承租方交易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承担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
其他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报名资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意向承租方申请书;5、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须知;6、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须知;7、现场踏勘确认表;8、土地使用规划方案。(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或按手印)
承租方按照《点击登录查看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招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高小红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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