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分公司2025年京山工区矿粉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已承接湖北交投2025年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根据项目进展,现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江汉分公司2025年京山工区****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江汉分公司2025年京山工区矿粉采购项目(第二次)。
2.2 询比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为:江汉分公司2025年京山工区矿粉采购,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供应、包装、运输、装卸、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内容见附件1。
2.3 供货期:本项目计划供货期12个月,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本项目合同期设置为“1+2”模式,第一年度合同期限自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甲方将视年度物资需求及乙方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4 供货地点:湖北省荆门市****
2.5 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拟供材料(货物)检测报告,要求详见附件1。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申请人须为湖北交投集团注册供应商。
3.2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湖北交投集团或采购人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团或采购人“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申请人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采购人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得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采购人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3)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4)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6)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7)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8)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采购人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5.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合同段。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9时30分
5.2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
(1)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2)本项目申请文件的加密模式
5.3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8. 其他
申请人需配合采购人安装AI物联网设备。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武汉市****
邮政编码: 430071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2025年 4月21日
合同包划分表
合同包 | 品种 | 交货地点 | 主要材料名称及数量 | 备注 |
第1合同包 | 矿粉 | 湖北省荆门市**** | 矿粉715吨 |
矿粉技术要求:
项目 | 单位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检测单位资质要求 | 检测参数 |
表观密度,不小于 | t/m3 | 2.5 | T0352 | 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 | 矿粉:表观密度 |
含水量,不大于 | % | 1 | T0103烘干法 | 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 | 矿粉:含水量 |
<0.6mm | % | 100 | T0351 | 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 | 矿粉:级配筛分 |
<0.15mm | % | 90~100 | T0351 | 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 | 矿粉:级配筛分 |
<0.075mm | % | 75~100 | T0351 | 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 | 矿粉:级配筛分 |
外观 | - | 无团粒结块 | - | 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 | 矿粉:外观 |
亲水系数 | - | <1 | T0353 | 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 | 矿粉:亲水系数 |
塑性指数 | - | <4 | T0354 | 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 | 矿粉:塑性指数 |
加热安定性 | - | 实测记录 | T0355 | 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 | 矿粉:体积安定性 |
附件2: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 资质要求 |
第1合同包 |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矿粉材料技术检测报告。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3、提供全部指标的检测报告(允许提供多家满足检测资质和试验参数要求的检测报告),并提供检测单位资质及经认证的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检测报告、检测单位资质、检测参数均需符合上表要求。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将不予认定。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 财务要求 |
第1合同包 |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 入不少于1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2万元。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5年1月、2月、3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每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1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无银行盖章的流水证明按无效申请处理。 |
注: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其所附资料只需证明其能满足财务最低要求即可。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银行盖章)2025年1月、2月、3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业绩要求 |
第1合同包 | 近3年(****至申请截止日)承担过1个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矿粉材料加工或供货业绩。 |
注:1、申请人应提供近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及对应合同的部分销售发票(****前开具的发票),销售发票必须清晰可见,可供查询,合同协议书应含有:甲、乙方单位名称,供应材料品类,合同金额,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无对应合同的部分销售发票(****前开具的发票),采购人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2、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近3年是指****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信誉要求 |
第1合同包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采购人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注: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