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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开遴选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开遴选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开招标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地点:西藏自治区山南市。
(二)项目预算:180.4万元
(三)项目需求:
1、采购内容:陕汽、北奔、东风、豪沃等系列大型车辆的售后维修企业(服务站);柳工、徐工等类型机械的售后维修企业(服务站);能够维修丰田、勇士、北京越野、依维柯等系列小型车辆的售后维修企业。
2、主要功能或目标:主要提供车辆维修保障(检测、保养、修理、器材供应)、应急救援、伴随保障、车辆装潢(仅限贴膜、座套、脚垫和加装安全防护具)等服务;
3、供应商需求:在山南市确定不少于2家具备大车、小车修理能力的二类以上维修资质修理厂。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预计采购时间
预计采购时间:2025年5月。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
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采购意向和意见建议,也可以在意向公开期内通过电子邮箱向需求单位反馈(邮箱地址:****@163.com,发送标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内容:采购建议反馈内容及盖章扫描件)。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先生(采购咨询) 施先生(参数咨询)
移动电话:**** ****
地 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
邮政编码:856100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移动电话: ****
采购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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