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2024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藏交办建设函〔2024〕606号)及《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藏交发〔2024〕218号)规定和要求,我厅已完成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咨询审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被评价从业单位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厅提出申诉,申诉电话为****,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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