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分公司2025年安全环保会诊评估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为锦州石化公司老旧装置及储罐安全风险评价评估,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资金来源:2025年生产服务费用。
2.2投资审批:锦州石化分公司。
2.3招标范围:按照安全和环保专业分别开展会诊评估,包括:1.锦州石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履职评估;2.公司人事、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环保、工程等职能部门和直属机构,以及其他需要进行会诊评估的部门;3.所有基层单位和生产装置。
标段(标包)划分: 2个 。(允许兼投兼中)
第一标段:安全会诊评估。内容:安全会诊评估从专业合规性评估、关键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有效性评估、重点安全管理要素审核等3个方面开展。
第二标段:环保会诊评估。内容: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合规性、废气污染源(不含VOCs)合规性、VOCs合规性、废水污染源合规性、固体废物和噪声环保合规性、排污许可合规性、环境风险合规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隐患、自行监测合规性、放射源合规性、清洁生产合规性、基础管理合规性12个方面开展。
2.4服务内容:按要求开展安全环保会诊评估。
2.5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至****。
2.6服务地点:锦州石化分公司。
2.7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8质量标准:安全会诊评估符合炼化新材料分公司《炼化企业安全会诊评估指南》检查表中所列的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环保会诊评估符合炼化新材料分公司《炼化企业环保会诊评估指南》中相关要求。
2.9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按照炼化新材料分公司下发的《炼化企业安全环保会诊评估工作方案》《炼化企业安全会诊评估指南要求》《炼化企业环保会诊评估指南》等文件要求,聘请第三方技术机构采取现场实际勘查、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的实际核对、标准规范的符合性验证、实地测量、模拟计算、人员访谈、调查等方法开展工作。实施企业安全环保会诊评估,提供评估过程所使用的标准、规范的电子版,负责编制《安全会诊评估报告》《环保会诊评估报告》,针对每项评估结果依据评估指南对企业总体安全运行状况和管理水平进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整改建议和管控措施,以保障在政府部门检查过程中依法合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第一标段安全会诊技术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1)各专业合规性评估:主要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强制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全面、充分识别并预警企业安全生产潜在的合法、合规性风险,提前解决可能被政府处罚、通报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对新旧规范更新带来的不合规问题提出优化和改进方案。合规性评估从总图、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消防、储运、管理等八个专业入手,每个专业依据指南中要求的合规性检查表,配备相应专业的专家实施现场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措施。
(2)关键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有效性评估:基于目前国家对于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要求,结合HAZOP、LOPA等方法,聘请具有PHA分析能力、化工设计经验或现场生产实践经验丰富经验的专家,依据指南给的提示表,提前编制各生产装置关键风险防控措施有效性评估表,生产装置和设施全覆盖开展消防应急能力、VOCs收集设施安全风险、火炬辐射热、事故水收集等系统性计算与评估,深入排查制约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风险和隐患问题,提出系统性的重大风险防控与隐患整改策略。
(3)重点安全管理要素审核:主要针对安全领导力、工艺运行、设备运行、变更管理、作业许可管理、应急响应及事故事件管理等关键要素,从完善性审核、有效性审核、执行性审核、执行效果审核四个方面,结合评估发现的各类问题,梳理分析并反思导致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安全管理问题,结合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理念与企业优秀管理实践,与中石油体系审核工作内外融合,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绩效提供指导。
2、第二标段环保会诊技术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合规性评估:建设项目依法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评估;是否依法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合规性评估;依法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估;项目试生产前是否已取得排污许可证;重点开展省部级环评项目的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的环保落实情况评估;重点开展省部级环评项目的验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的环保落实情况评估;卫生防护距离设置及居民搬迁情况评估;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设置及居民搬迁情况评估;需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建设项目,按环评、验收或批复要求时限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评估;重点开展省部级审查项目重大变动情况以及重新报批环评手续的履行情况。
(2)废气污染源(不含VOCs)合规性评估:企业废气有组织排放源的设置及建设情况(包括数量、高度、内径、环保标识等);废气有组织排放源自动监测设置及联网情况;废气有组织排放源自动监测安装、运行和维护情况(定期进行校验、维护并记录;保证在线监控系统稳定传输等);废气有组织排放源手工监测采样点位、采样平台设置情况评估;废气有组织排放源污染物达标情况评估;废气有组织排放源常规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总量控制情况评估;废气有组织排放源污染物超标情况及原因评估;废气有组织排放源废气旁路设置情况评估;废气污染物厂界达标情况评估;废气治理可行性评估;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的设计及建设情况(包括数量工艺等);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评估;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有组织排放源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火炬建设及运行记录评估(包括火炬气流量、火种气流量等)。
(3)VOCs合规性评估:LDAR工作合规性及规范性评估;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合规性评估;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合规性评估;废水集输、储存和处理设施VOCs合规性评估;有机废气收集、传输与处理过程合规性评估;采样过程VOCs合规性评估;检维修过程VOCs合规性评估;循环水场VOCs合规性评估;VOCs废气治理设施合规性评估;VOCs总量控制评估;企业VOCs源项评估及排放量核算评估;制定并实施VOCs“一厂一策”治理方案评估;制定并实施VOCs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评估;现场异味管控评估。
(4)废水污染源合规性评估:企业雨污分流管理评估; 企业污污分治管理评估;污水回用情况评估;一类污染物车间排口设置合规性及达标性评估;废水总排口设置合规性及达标性评估,排查排污口的数量及排放特征,排污口是否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雨水排放口设置合规性评估;废水总排口自动监测设置及联网情况评估;废水总排口自动监测安装、运行和维护情况(定期进行校验、维护并记录;保证在线监控系统稳定传输等);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总量控制情况评估;废水污染物超标情况及原因评估;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的设计及运行情况评估;污水管网压力流(或可视化)改造情况评估;企业各类污水收集处理情况评估。
(5)固体废物和噪声环保合规性评估:固体废物包括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为重点,从管理制度、环保设施的合规性、危险废物管理三方面为重点进行现场评估;重点评估企业堆渣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合规性;企业的固体废物管理,尤其是危险废物管理是否存在过度管理的情况,提出优化建议;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利用的过程合规性评估,核实确认最终的处置、利用情况,形成闭环;环评阶段与实际运行阶段危险废物产生种类、产生量、处置去向合规性评估。噪声包括企业落实噪声法的制度建立情况评估;重点评估大型噪声设备如压缩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是否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对应的减振、隔声等措施;企业是否对偶发噪声如火炬排放、蒸汽放空等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公众投诉情况。
(6)排污许可合规性评估: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延续、变更、重新申请等执行情况;许可证中载明信息与企业实际的一致性;许可证中许可信息的合规性;许可证中管理信息的合规性;证后执行中的执行报告合规性;证后执行中的台账记录完整性;排污许可载明中地方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
(7)环境风险合规性评估:环评及批复中关于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环境风险评估报告评估;环境应急资源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情况评估;大气及事故废水防控措施评估;应急监测方案评估;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评估。
(8)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隐患评估:按照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与治理执行情况;重点设备设施防渗漏建设评估;污染预防管理措施建立及实施情况;隐患评估制度的建立及实施情况;现场评估及评估频次;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方案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实施情况。
(9)自行监测合规性评估: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自行监测方案与相关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一致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与自行监测方案的一致性;自行监测行为与相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的符合性,包括自行开展手工监测的规范性、委托监测的合规性和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维护的规范性;自行监测结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废气有组织排放源自动监测设置及联网情况;废气有组织排放源自动监测安装、运行和维护情况(定期进行校验、维护并记录;保证在线监控系统稳定传输等)。
(10)清洁生产管理评估:清洁生产时效性评估;清洁生产合规性评估;清洁生产有效性评估。
(11)放射源管理合规性评估:放射源设备合规性设置评估;放射源使用场所合规性评估;放射源台账记录与管理合规性评估;放射源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合规性评估;放射源管理制度合规性评估;放射源应急预案(包括演练)合规性评估。
(12)基础管理合规性评估: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制修订情况合规性评估;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议事制度落实和执行合规性评估;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评估;环境统计制度与执行情况评估;环境保护税计征缴纳情况评估;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执行情况评估;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评估;环境事件管理情况评估;环境信息合规性评估。
3.1.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安全会诊技术服务项目
3.2.1投标人是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2投标人熟悉石油石化行业安全相关标准规范,主持或参与制订或修订国家、石油石化行业安全相关标准规范不少于1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体系证书扫描件)
3.2.4业绩要求:
提供在石油石化领域开展过10项及以上HAZOP分析(或SIL评估)和10项及以上针对安全环保管理提升的管理咨询工作,且具有在石油石化行业开展会诊评估或诊断评估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封面、服务内容页、盖章页以及上述报告关键页)。
3.2.5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2.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具备10名及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截止日前120日内任意一次社保证明复印件)
提供本项目实施人员名单。(提供评估人员名单和个人工作经历)
3.2.7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2.8投标人需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保密承诺书。(需使用附件模版)
第二标段:环保会诊技术服务项目
3.2.1投标人是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2投标人具有环保咨询服务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3投标人主营石油石化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与其开展相应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人员和设备,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熟悉石油石化行业环保相关标准规范,主持或参与制订或修订国家、石油石化行业环保相关标准规范。承诺保证环保会诊评估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指南要求。
3.2.4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体系证书扫描件)
3.2.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日,提供在石油石化领域开展过10项及以上针对环保管理提升的管理咨询工作,且具有在石油石化行业开展会诊评估或诊断评估业绩。业绩证明请附相应合同文件关键页及结算发票,合同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封面、服务内容页、盖章页或工作任务执行证明)。
3.2.6 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2.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具备10名及以上环保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项目团队至少5名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至少1名注册环保工程师。(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截止日前120日内任意一次社保证明复印件)
提供本项目实施人员名单。(提供评估人员名单和个人工作经历)
3.2.8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2.9投标人需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保密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1 日18时至2025年4月27 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为每标段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第一标段提交1.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第二标段提交1.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自助购买系统(操作路径: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 年5 月 9 日8 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地 址:锦州市**** |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 |
邮 编:121001 | 邮 编:110031 |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 系 人:郭通博 黄浩洋 |
电 话:**** | 电 话:**** (文件) **** (报名) |
电子邮件:****@cnpc.com.cn |
注: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
投标保证金保险功能操作手册-投标人.docx投标商操作手册V1.1.pdf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