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自营食堂水吧档口招商公告 为更好的为师生提供饮食服务,优化校内饮食结构,满足师生需求。现对学校自营食堂水吧档口进行公开招商。招商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位置、范围和经营模式 项目位置: 1. 点击登录查看学生第一食堂 2. 点击登录查看学生第二食堂 3. 点击登录查看学生第三食堂 4. 点击登录查看学生第四食堂 5. 点击登录查看学生第五食堂 范围:瓶装水、自制饮品 经营模式:学校食堂坚持以“公益性”为前提,推行“自主经营、目标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模式。饮食服务中心与引进的档口经营者采取合作经营,学校为档口经营者提供场地、基础设施及部分设备,主副食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物资原则上由学校负责统一采购,档口进行全成本核算,并按照目标管理经营分配方案收取运营费。 二、招商条件及要求 (一)招商条件: 1.报名者必须有能力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 2. 不接受与我校及所属单位有过民事纠纷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参与本项目。 3.不接受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4.报名者售卖的瓶装水需为社会认可度较高的品牌瓶装水。 (二)招商要求: 1.经营者经营过程中不得私自转包、转让,否则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诚信保证金3万元。 2.经营者要充分考虑市场物价变化引起的经营风险、懂经营、会管理及进行成本核算。在经营期间如遇到市场提价等因素,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3.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学校饮食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 4.经营者具有良好的管理体系和运行制度。 5.所有从业人员需具有“长春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6.经营者需无条件配合学校售卖相关文创产品。 四、相关费用 1.点击登录查看水吧档口采取合作经营、目标管理的模式,按照《饮食服务中心档口合作经营协议》收取相关运营费。 2.水、电、燃气费等由各档口按实际发生量支付费用。 五、评审原则及评审表 采用综合评审打分。评审小组5人,其中后勤处代表2人、相关部门教师代表3人。 详细评审表
六、协议签订 评审后三个工作日内,饮食服务中心根据中标公示情况与中标人签订《饮食服务中心档口合作经营协议》,有效期至****。 如中标者主动放弃经营权或三个工作日内不能前来签订协议,取消其入选资格,且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通知递补投标人作为中标者签订《饮食服务中心档口合作经营协议》,依此类推。如该水吧档口招商失败,可重新组织招商或采取其它形式确定档口经营者。 七、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者,需携带餐饮企业法人或持有餐饮企业法人授权书的项目负责人或投标自然人的身份证、保证金存单、报名表(见附件)、企业相关资质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提供报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企业须带齐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银行提供的当前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有相关高校食堂水吧档口从业经历需提交可供考察经营场所的经营情况证明(由所在经营食堂的院校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内容包括近三年来经营业绩情况、遵守规章制度情况、服务对象意见等,并加盖公章)。到点击登录查看东校区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一食堂二楼办公室报名。 2.报名者还需自行准备投标文字材料(材料一式五份),材料内容主要包括:人员配备、经营方案、规章制度、实施措施、违约责任的承担与赔偿等。报名时间****10:00至****10:00。 3.为确保招商活动公平有序进行,报名者须缴纳“诚信保证金”(每个档口3万元),于报名截止日期前转入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南部新城支行,账号****655,摘要:姓名+保证金),****10:00前将转账证明复印件交到报名处,逾期未能缴纳诚信保证金者视为弃权(以实际到账日为准)。届时通知资格审查和评审时间地点。 4.对于未能与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签订《饮食服务中心档口合作经营协议》的投标者,将在招商结束后7日内退还保证金(寒暑假以学校财务工作时间为准);对于签订《饮食服务中心档口合作经营协议》的投标者,其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为其履约保证金。 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东校区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一食堂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咨询电话: ****(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