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玉土交告字〔2025〕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点击登录查看决定公开出让1幅工业用地(工业“标准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楚门科技园区BCM012-0201-A地块 | 楚门科技园区中部 | 0.1776 | 工业用地 | ≥2.0 | ≥40% | ≤20% | 50 | 400 | 5万元或5万元整倍数 | 80 |
备注 | 1、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准入行业为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的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的工业企业,竞得人须严格按以下“标准地”指标予以投资建设及绩效验收,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37.5万元/亩,亩均税收≥33.8万元/亩,亩均增加值≥157.6万元/亩,全员劳动生产率≥24.7万元/人﹒年,单位能耗增加值≥4.1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5235.2万元/吨,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2.74%。 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点击登录查看玉自然资规条****009号; 3、该宗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不得进行产权分割,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
二、本次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竞买人须为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的工业企业,若竞得人为非玉环纳税企业,须在玉环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并在玉环纳税。若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时要求成立新公司的,须在地块成交后30天内在玉环市内注册成立新公司。
三、出让方式
按现状条件挂牌出让本公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网上交易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先与楚门镇人民政府签订《玉环市****点击登录查看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建设的其他规费。
四、操作途径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https:****。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 认证) ,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资质并与网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数字证书 (CA 认证) 办理流程可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首页查看。
五、本次挂牌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至****;
2、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至****期间按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3、挂牌时间:挂牌时间为 ****9时至****9时。
4、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现场咨询:点击登录查看开发利用科(点击登录查看七楼707室)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陈先生
(二)咨询电话:土地业务问题:****、****
规划业务问题:****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四)竞买人不应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在政府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名单之列。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最终确定为竞得人。
(五)本次出让地块非生产性用房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出让面积的7%。
(六)本次出让地块不得进行产权分割。
(七)本次出让地块的“标准地”竣工及达产验收严格按照对应的《玉环市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使用协议》执行。
(八)本次出让地块,我局将邀请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公证费用由公证处按规定收费标准向竞得人收取。
(九)根据《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台自然资规发〔2022〕108号)要求,受让人须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资料、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清单,以光盘形式送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汇交(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68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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