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处置出售比价告知书
一、比价文件获取
比价文件发布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invest.com.cn/)、点击登录查看网站(http://www.lzcnfd.com.cn/)、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tfygcgfw.com/)。比价参选人自行下载获取。
二、报价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废旧物资或再生资源加工、回收、销售等资质的企业。报价人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具备签订合同的权力和良好的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与我公司合作无不诚信行为、企业无法律纠纷等记录。
4.未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5.本次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出售废旧物资的品种及预估数量
序号 | 名称 | 简要说明 | 预估数量(吨) | 备注 |
1 | 废旧粗粉分离器 | 检修更换废料(普通碳钢) | 160 | 数量均是估算并不准确,收购时以卖方过磅单为准;买方须按卖方要求回收废料场相应所有废料。 |
2 | 废旧烟道及钢梁 | 检修更换废料(普通碳钢) | 50 | |
3 | 废旧钢球 | 检修更换废料(含ZQCr12) | 30 | |
4 | 其它废旧钢材 | 检修更换废料(普通碳钢) | 130 |
四、报价要求及相关说明
1.报价采取密封方式(封面注明为**公司废旧物资收购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包括必要的企业资质和相关资料等。
2.报价文件应附有盖章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废旧物资或再生资源加工、回收、销售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等。
3.缴纳比价保证金¥50,000.00万元(人民币伍万元),转入公司指定账户。比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10:00。签订合同的可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中选人未在甲方发出中选通知书之日起的30日内按照比价文件实质性内容完成合同签订或自愿放弃中选资格或因未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比选人通知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已收取的比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选的在甲方与中选方合同签订后原路退还(无息)。
公司:点击登录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 85734Q
开户银行:工行四川泸州江阳支行 账户:2**** 2102 403
4.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日期****10:00。(以经办人收到报价文件为准)
5.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比选人(地址:泸州市****
6.现场查看时间:4月25日10:00、4月28日10:00,查看时提前一天联系经办人
7.本次回收完毕须包括场地整理及清洁卫生。
8.废旧物资品类项目必须分别单独报价,报价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如回收方在报价时没有对全部项目进行单独报价,将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最高报价的项目中,并由回收方负责处理。
9.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卖方抽取5人组成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另设监督人员1名。满足比价文件规定要求,按所有报价项目总价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原则上与排名第一的签订合同。
10.其它未尽事项按买卖双方签订的《废旧物资买卖合同》执行(合同范本见附件2)。
五、附件
附件:报价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