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眼科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275.0000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需采购蒸汽灭菌器1台、血气分析仪1台、眼科手术床1台、液体保温柜1台、白内障超声乳化仪1台(进口已论证)、光学生物测量仪1台(进口已论证)、眼科手术显微镜1台(进口已论证)。含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交货、到货验收、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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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 275.000000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眼科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52776C-****-000019-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进口)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函(提供转授权函的,还须提供加盖区域总代理公章的生产厂家对区域总代理的授权函)。 标段内容: 需采购蒸汽灭菌器1台、血气分析仪1台、眼科手术床1台、液体保温柜1台、白内障超声乳化仪1台(进口已论证)、光学生物测量仪1台(进口已论证)、眼科手术显微镜1台(进口已论证)。含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交货、到货验收、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