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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参加“海易兑”宣传服务采购比选的函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海易兑”系统宣传工作质效,中心计划采购宣传支撑服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中心将对各供应商的参选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比选1-3家作为本项目的入库服务商,共同完成“海易兑”系统宣传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海易兑”系统宣传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主要开展以下工作内容:
(一)制作政策解读视频。根据政策要点制作政策解读视频,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动画,实拍,数量不少于20个,时长约3分钟;
(二)制作政策一图读懂。根据政策要点制作政策解读长图,数量不少于20个;
(三)宣传海报及宣传册设计。根据“海易兑”宣传内容设计宣传海报、宣传册、系统年度总结等,数量不少于25个。
(四)宣传视频拍摄及制作。围绕“海易兑”系统功能,制作2个宣传视频,时长3-5分钟,包含方案策划、拍摄、配音、剪辑等。
服务期限:一年;
比选范围:公司资质、公司相关业绩材料、方案、报价等;
比选控制价:20万元;
结算方式:计件制,每三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按结算周期内验收确认数量进行结算。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相关名单。
(一)报价单。其中详细列出解读视频、一图读懂、海报设计、宣传视频等各项明细单价,并按项目内容要求的各项数量提供项目总价(最后);(附件1,加盖公章)
(二)项目服务方案(根据工作内容制定服务方案,明确报价概算);
(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和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经营活动中无重大事故、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和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同类型业绩材料等其它相关材料;
(八)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