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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参加直播技术服务采购比选的函
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直播解读政策工作,助力中小企业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政策,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中心将对各供应商的参选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直播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二)比选控制价:30万,服务商报价不得高于此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比选范围:公司资质、公司相关业绩材料、方案、报价等;
(五)项目要求:最终工作量的确定,以验收确认的工作量为准。二、服务内容
为直播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服务期限内直播数量不少于60期,每期包括直播预告视频、直播宣传海报、直播技术支持保障、直播切片视频以及直播推流等,要求如下:
(一)直播预告视频。根据直播内容制作预告视频,通过动画、AI、实拍、手绘等形式进行特效剪辑,单个时长1分钟左右;
(二)直播宣传海报。根据直播内容设计宣传海报;
(三)直播切片视频。根据直播内容,提炼单个知识点,通过动画、AI、实拍、手绘等形式进行特效剪辑,单个时长1分钟左右;
(四)直播保障。策划并保障室内户外直播活动正常进行,形式包括课堂式讲解、专题会议、大型会议、一对一访谈、一对多访谈等,时长60分钟左右,含主持人、直播全程保障、回放视频剪辑等;
(五)宣传推广。直播活动转发、推流。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相关名单;
(六)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四、比选材料要求
(一)报价单。其中详细列出直播切片视频、预告视频、海报设计、直播保障、推广等各项明细,并按预计全年60期提供项目总价(最后按照合作期限内制作完成的视频单价和实际制作期数据实结算);
(二)项目服务方案;
(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和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经营活动中无重大事故、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和未被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同类型业绩材料等其它相关材料;
(八)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五、递交参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