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库条件
本项目招募高速公路服务区****点击登录查看批准,合作主体为点击登录查看,该项目现已具备招聘条件,诚邀符合条件的合伙人参与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合作内容
2.1 项目名称:招募高速公路服务区****
2.2 合伙人合作内容:
2.2.1高速公路服务区****
(1)需要满足固定共同经营授权费+服务费分成模式与蜀道新能源公司结算(具体商务条件详见报名文件)。
(2)充电站运营平台需接入蜀道畅充、相关充电桩设备需从蜀道新能源公司采购、运营后售电等事宜需和蜀道新能源公司合作。
(3)合作充电站统一使用蜀道新能源品牌标识。蜀道新能源公司负责招募合伙人的总体统筹工作。由蜀道新能源公司负责充电站的高压施工、高压电缆及充电站的安全及运营责任,合伙人单位负责充电站的低压施工、低压电缆及充电站的安全及运营责任,承担低压设施设备运维费用,并为充电站等设备设施购买相关保险及配置消防设施,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和安全检查,满足高交、执法和路公司等管理单位合理要求,按协议约定提供协议期内履约保函或保证金。若招募合伙人单位在合作经营年限内因经营等其他原因导致合作行为提前终止,合伙人单位不得变更他用,且所有低压设施设备需无偿划转给蜀道新能源公司。
(4)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所在路公司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低于5年的,按路公司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剩余年限签署)。
(5)具体投资、建设、经营要求需符合蜀道新能源公司要求。
2.2.2高速公路服务区****
(1)需要满足固定共同经营授权费+电量分成模式与蜀道新能源公司结算;高速公路出入口需按照固定共同经营授权费结算(具体商务条件详见报名文件)。
(2)运营后售电等事宜需和蜀道新能源公司合作。
(3)双方承诺招募合伙人的换电站统一使用蜀道新能源品牌标识。蜀道新能源公司负责招募合伙人的总体统筹工作。服务区****
(4)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所在路公司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低于5年的,按路公司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剩余年限签署)。
(5)具体投资、建设、经营要求需符合蜀道新能源公司要求。
2.2.3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
(1)需满足服务费分成模式与蜀道新能源公司结算(具体商务条件详见报名文件)。
(2)充电站运营平台需接入蜀道畅充+、相关充电桩设备需从蜀道新能源公司采购、运营后售电等事宜需和蜀道新能源公司合作。
(3)合作充电站需统一使用蜀道新能源品牌标识。蜀道新能源公司负责招募合伙人的总体统筹工作。合伙人单位负责充电站的高低压施工、高低压电缆及充电站的安全及运营责任,承担高低压设施设备运维费用,并为充电站等设备设施购买相关保险及配置消防设施,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和安全检查,满足高交、执法和路公司等管理单位合理要求,按协议约定提供协议期内履约保函或保证金。若招募合伙人单位在合作经营年限内因经营等其他原因导致合作行为提前终止,招募合伙人单位不得变更他用,且所有高低压设施设备需无偿划转给蜀道新能源公司。
(4)合作期限按照“5+3”年模式,5年后根据双方商务谈判情况可以优先续约(所在路公司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低于5年的,按路公司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剩余年限签署),且1年内需将电力户头移交给蜀道新能源公司。
(5)具体投资、建设、经营要求需符合蜀道新能源公司要求。
2.2.4高速公路服务区****
(1)需要满足利润分成模式与蜀道新能源公司结算(具体商务条件详见报名文件)。
(2)站点需由路公司同意投建储能设备设施及配套的站点、相关储能设备需从蜀道新能源公司采购、若蜀道新能源公司未来有储能设施相关运营管理平台,需首先接入蜀道新能源公司平台。
(3)合作期限按照“5+5”年模式,5年后根据双方商务谈判情况可以优先续约(所在路公司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低于5年的,按路公司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剩余年限签署)。
(4)具体投资、建设、经营要求需符合蜀道新能源公司要求。
(5)储能设备设施需统一使用蜀道新能源品牌标识。蜀道新能源公司负责招募合伙人的总体统筹工作。合伙人单位负责储能设备设施的施工、电缆及充电站的安全及运营责任,承担储能设施设备运维费用,并为储能等设备设施购买相关保险及配置消防设施,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和安全检查,满足高交、执法和路公司等管理单位合理要求,按协议约定提供协议期内履约保函或保证金。若招募合伙人单位在合作经营年限内因经营等其他原因导致合作行为提前终止,招募合伙人单位不得变更他用,且所有储能设施设备需无偿划转给蜀道新能源公司。
2.3 成果及周期:合伙人需在项目协议签订后7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并上线运营(客观原因导致延期除外)。
2.4 上述四个合伙人项目可以分开申请,允许只报1个或多个。
2.5 退出机制:
2.5.1合伙人在充电/换电/储能站建设或经营期中自愿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合伙人须将该站点高低压设备设施无偿划转至蜀道新能源公司,且须向蜀道新能源公司支付该站点的半年共同经营授权费作为违约金,并且履约保证金/保函不予退还。
2.5.2合伙人在充电/换电/储能站建设或者经营期中给蜀道新能源公司名誉和经济造成损失的,蜀道新能源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合伙人承担。
三、合伙人资格申请要求
3.1 本次招募要求合伙人:
3.1.1 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3.1.2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内(****至今)具有1座及以上的充换电站或储能项目投资建设或运营经验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等业绩证明)。
3.1.3 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如成立不满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说明),若成立不满一年,请提供情况说明。
3.1.4信誉要求(须提供下述网站相应查询结果截图页):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其申请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申请人,其申请无效。
3.2本次合伙人选聘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合伙人入库
本次招募合伙人采用资格后审,响应所有商务条件即可作为合伙人入库。
五、合伙人项目最终确定
蜀道新能源公司确定拟合作点位批次后(包括服务区****
六、报名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 4 月 22 日至 2025年 4 月 28 日(截止时间:报名最后一天的17 时30分),持合伙人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须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的扫描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163.com,参与免费报名和领取报名文件。
七、响应合伙人报名文件的递交
6.1合伙人报名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 4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6.2申请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报名文件以面交或邮寄方式送达至指定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公司将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的发布媒体为点击登录查看网站(http:****/)。
九、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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