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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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连平县**** | ||
中介服务事项 | 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文件 | ||
服务内容 | 连平县工业园四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标段)(隆街镇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水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等相关内容,报告通过评审并取得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其他 | ||
中介机构要求 |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1、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所具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注:如因国家机构改革或发证机构原因,资质续期处于暂停受理状态导致证书过期的,资质证书默认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3、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机构必须已入驻广东省中介服务超市**** | ||
服务时限说明 |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不作评估与测算,最终金额以财政评审价为准**** | ||
是否选取中介 | 是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 17:3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