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编号:**** | 宗地编号:沱江镇四海大道东地块(江土出让[2025] 2号) | |
宗地名称:沱江镇四海大道东地块1 | 用地类型:二类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27863.87平方米 | ||
主要用途年限(年):30年 | ||
所属行政区: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 批准机关: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建筑面积:33436.6平方米 | ||
建筑评估价:426.32万元 | ||
规划函名称:江规划条(2025)004号 | ||
估价报告备案号:****BA0047 | ||
规划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 面积:27863.87平方米 | 年限(年):30 |
地块位置:沱江镇四海大道东 |
容积率:1.2%≤R | 绿地率:L≤14% | 建筑密度:45%≤JM |
公告开始时间:**** |
公告结束时间:**** 09时30分00秒 |
挂牌开始时间:**** 16时30分00秒 |
挂牌截止时间:**** 09时30分00秒 |
报名开始时间:**** 16时30分00秒 |
报名结束时间:**** 16时30分00秒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16时30分00秒 |
保证金缴纳金额:86.0万元 |
起始价:430.0万元 |
增价幅度:5.0万元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
是否允许拟成立新公司:是 |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否 |
是否有底价:否 |
经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沱江镇四海大道东地块(江土出让[2025] 2号) | 交易编号: | **** | |||
宗地总面积: | 27863.8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沱江镇四海大道东 | |||
主要用途年限: | 30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1.2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45% | |
绿地率(%): | 绿地率≤14%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二类工业用地 | 27863.87 | 五级 | ||||
投资强度: | 投资强度≥47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7 | |
起始价: | 43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宗地编号: | 沱江镇四海大道东地块(江土出让[2025] 3号) | 交易编号: | 江华瑶族自治县**** | |||
宗地总面积: | 25967.3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沱江镇四海大道东 | |||
主要用途年限: | 30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1.2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45% | |
绿地率(%): | 绿地率≤14%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25967.38 | 五级 | ||||
投资强度: | 投资强度≥47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8 | |
起始价: | 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存在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出让合同约定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未查处整改到位的、已列入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及诚信体系“黑名单”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00时00分至****09时30分到湖南省(永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53.127.150:9094/portal/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16时30分至****16时30分到湖南省(永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53.127.150:9094/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6时3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16时3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湖南省(永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沱江镇四海大道东地块(江土出让[2025] 2号):****16时30分至****09时30分;
沱江镇四海大道东地块(江土出让[2025] 3号):****16时30分至****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违规违约责任
1.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余款、相关税费或未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均视为违约;挂牌人及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解除《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该标的出让,如果另行出让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由本次竞得人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2. 若因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相关手续办理
1. 竞得人在挂牌成交3日内与出让人、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竞得人自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三)土地开发利用
1、竞得人在竞得土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年内必须开工建设,开工后两年内竣工。若竞得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县自然资源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处理。
2、竞得人必须在项目开工、竣工验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局书面申报。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竞得人要在到期前15日内申报。竞得人如不按规定执行申报制度,县自然资源局将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在1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3、按国土资源部修订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的规定,设定该宗地投资强度每公顷必须达到470万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出让面积的7%,竞得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湖南省(永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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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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