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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108 国道等七条道路主林带绿化管护服务”
等项目聘请招标代理公司的公告
1、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现聘请一家具有相关资质的
代理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开展关于对“108 国道等七
条道路主林带绿化管护服务项目”等项目的招标,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现面向社会聘请招标代理公司。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2、108 国道等七条道路主林带绿化管护服务项目
3、翠峰山公园周边绿化彩化提档工程
二、报名期限
2025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下午 6:00 前。
三、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1.编制招标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并确定成员、组织招
标事宜、公开招标前期咨询(如采购涉及进口设备需做进口
论证)、协助合同签订等招标代理服务事宜。
2.代理单位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
四、招标代理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计费,招标代理服务
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五、报名条件
1.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
中介组织;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
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
六、招标要求
1.认真负责完成好招标代理全过程,对所编制的招标文
件及项目清单能够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关责任。
2.认真做好招标过程的各项记录并存档。
七、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若无可不提供);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
4.近三年企业业绩证明资料(相关代理合同);
5.人员配置、信誉查询、办公场所等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
7.具体代理服务方案。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须按上述顺序装
订成册加盖公章,以纸质密闭信封送达我局(林煤大厦 812
室)项目办。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
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八、报名单位为一家时,直接确定该单位为本项目的招
标代理公司。报名单位为两家及以上时,我单位将在报名截
止后三日内邀请本单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三名专家进行比
选,比选排名第一的代理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公司。
九、比选结果公示于比选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灵石县人民
政府网站公示,公示结果不予电话通知,请自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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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