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崇信县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崇信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崇信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3272.8040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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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 338.4772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崇信县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包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65086Y-****-000027-8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近半年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3)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市**** 标段内容: 崇信县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