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黄河下游环泰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黄河下游环泰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山东省黄河下游环泰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工程监理; 2.3建设地点:分别位于肥城市、新泰市、宁阳县、东平县; 2.4建设规模:实施森林质量提升63999.68亩,人工造林30005.17亩,作业便道20.7km、蓄水池104个、供水设施10处和输水管道40km等,以批复的作业设计为准。现拟选择监理单位为本项目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监理服务; 2.5工期要求:计划施工工期579天,施工工期为****-****;养护(保修)期为****-****。注:实际开工日期、养护(保修)结束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养护(保修)期范围内的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山东省黄河下游环泰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工程监理肥城段; 二标段:山东省黄河下游环泰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工程监理新泰段; 三标段:山东省黄河下游环泰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工程监理宁阳段; 四标段:山东省黄河下游环泰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工程监理东平段; 注: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及以上标段,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若所投两个及以上标段的综合得分排序均第一的,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标段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超出允许中标标段的,参照综合得分排序,中标结果顺延排序第二的成交候选人; 2.9监理最高限价:423.244836万元,最高费率:1.71%,其中一标段24.447186万元,二标段86.145183万元,三标段140.391万元,四标段172.261467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二-四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 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泰安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泰安市**** 联系人:来永霞、杨佃杰 电 话:**** 8.异议和投诉 8.1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来永霞 联系方式:****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9.其他 (1)本项目为执行建设工程程序的政府采购服务。 (2)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