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类型:其他 | 资产属性:企业国有资产 |
挂牌价:34.7万元 | 保证金:20.0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 17时3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 17时00分00秒 |
标的名称:岳阳市交通驾校场地3年租赁权(不含驾校办学资质) |
标的基本情况:租赁物位于岳阳市**** |
标的展示时间:**** 至 **** |
一、拍卖标的
岳阳市交通驾校场地3年租赁权(不含驾校办学资质)。
(一)租赁物基本情况
租赁物位于岳阳市****
(二)承租要求
1.租赁期限3年,租金按季预交,即在每个租赁季度开始前20天一次性预交3个月租金,租赁保证金(押金)人民币20万元。
2.租赁物用途仅限于经营驾校,但驾校办学资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三)租赁价格
首年租金起拍价/保留价均为34.70万元,年递增率3%。
二、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一)标的租赁权按照租赁物现状(含瑕疵)以及承租条件和要求进行拍卖和交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租赁物。
(二)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亲自到展示现场认真勘查和仔细核实标的状况,并对标的现状、配置和相关信息以及瑕疵进行实地查验和充分了解。竞买人如未现场勘查标的或未了解标的瑕疵而报名参与竞拍则视为其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拍卖价格
拍卖标的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佣金、交易服务费以及买受人(即承租人,下同)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基金。
四、买受佣金及其他费用
(一)买受佣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关于拍卖行业佣金收取比率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标的成交总价(三年总租金)的3%向拍卖人支付买受佣金。
(二)交易服务费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另行向点击登录查看缴纳交易服务费人民币1000元(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该规费由我公司代收代缴,并提供由岳阳市****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成交结果被取消的,均不可免缴或缓缴交易服务费。
五、支付拍卖成交款项
(一)买受人须在****17时前付清以下拍卖款项:(1)首期租金(首个季度租金),(2)买受佣金,(3)交易服务费,(4)租赁保证金。
交款账户如下: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市东茅岭支行
账 号:1**** 0010 657
行 号:1****
(二)特别说明:
1.首个季度租金由拍卖人代收代付,此后在每个租赁季度开始前20天一次性预交3个月租金,并由买受人自行缴纳至委托人指定银行账户。
2.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并以买受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买受人为机构的,需以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转账,且在银行受理时备注:成交标的的名称。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导致账款无法核实情形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六、移交拍卖标的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买受人按照以上结算方式和期限付清拍卖款项后,向拍卖人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标的交付通知书》,并凭上述文件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
(二)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在收到首个租赁季度租金和租赁保证金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租赁物及相关手续的移交,并与买受人签署《标的移交确认书》。自《标的移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租赁物使用权转移给买受人。
(三)买受人应在接到委托人的标的交付通知后,于3日内积极配合交接并无条件受领标的。
七、违约责任
(一)导致拍卖取消或无效的违约责任
竞买人办理报名登记时,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导致拍卖无效,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起拍总价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以及支付拍卖款项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拒绝或者拖延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证明文件以及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成交价款(租金)、租赁保证金、买受佣金以及交易服务费等拍卖款项的,应当每天按照成交价的千分之三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超过20天的,则构成根本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人有权以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买受佣金、交易服务费和违约金等拍卖款项,不足充抵的,可以要求违约买受人继续支付;也可以经委托人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和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违约买受人应当在20天内补足差额,并不得再次参与拍卖。
本公司郑重提醒:竞买人对自己的出价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出价,拍卖成交后按时签署成交证明文件并结清全部拍卖款。
(三)受领标的的违约责任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于约定的时间签订租赁合同并受领拍卖标的及相关文件。买受人逾期签订租赁合同或者在收到委托人的租赁物交付通知后,无故不按通知要求接收租赁物的,应当按5元/平米/日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逾期接收超过30日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及损失赔偿责任。
2.买受人逾期受领拍卖标的,或者违约不支付成交款项,导致委托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拍卖标的的,应当向委托人支付保管费(1000元/天)、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承担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四)买受人需承担因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价差损失、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特别说明
(一)竞买人报名前务必自行到拍卖人处索取竞买须知和租赁合同文本(鉴于需保守商业秘密的原因,文本不上传至竞价系统),该文件系承租条件和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以竞买人、买受人共同身份认可和接受本次竞买须知和租赁合同所有条款的规定和约定,并接受文件条款的约束以及对文件条款无异议,同时买受人不得转让租赁合同以及在签订合同时变更租赁物用途,但委托人有权在不违反合同原则以及拍卖文件相关规定和约定的前提下可以完善租赁合同条款。
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买须知、租赁合同相关条款,并据此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竞买人报名前未到拍卖人处索取竞买须知和租赁合同文本的,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且不影响拍卖成交后竞买须知和租赁合同对买受人所构成的法律效力。
承租条件
1.承租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自担。
(1)承租人应具备经营主体资格,并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所需的各项证照和手续,以及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2)承租人从事经营活动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和基金自行承担,并对其在承租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与债务及纠纷负责。
2.出租人不提供驾校办学资质,该资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并且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3.承租人自行负责租赁物的装饰装修以及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验收,同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4.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租赁物现状,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咨询租赁经营项目的准入条件以及租赁物的适租性,如因租赁物缺陷或自身资格条件等原因无法办理经营相关证照和手续进行营业,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若承租人因此拒绝履约,出租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承租人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并自行负责租赁物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相关一切费用自行承担。承租人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饰装修和改造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6.租赁物交付前所欠水电、通讯、燃气、物业、卫生等相关费用或其它遗留问题及相关费用由委托人负责协调和解决,租赁物交付日之后上述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7.标的成交后,由委托人按照收取的租金金额开具租金发票,并承担拍卖标的应缴纳的租赁税费和基金(即租金为含税价)。
8.买受人在租赁期间应服从委托人的管理,并按照租赁条件的规定和要求从事经营活动。
9.租赁合同期届满或因承租人原因解除合同关系的,承租人添置的可移动物品自行带走,但附着于建筑物的固定装修及设施(含消防设施)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并且无权对租赁期的投入要求任何补偿;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应符合根据其性能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因错误使用或人为损坏需恢复原样或照价赔偿。
10.租赁条件及要求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
交易编号:**** | |
公告开始时间:**** 17时3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17时00分00秒 |
竞价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报名开始时间:**** 17时3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资格后审 | |
起始价:34.7万元 | |
交易方式: | |
增价幅度:0.4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季支付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双方各负担50%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当前最高价,如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系统按当前最高价确定成交价及买受人,并自动生成成交提示信息。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竞买成交的,竞买保证金由点击登录查看转付至委托人银行账户,并在拍卖尾款结清时可抵作本次拍卖约定的应付款项(不计息);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不计息),但出现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的除外。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1 | 岳阳市交通驾校场地3年租赁权(不含驾校办学资质) | 标的基本情况:租赁物位于岳阳市****; | 岳阳楼区 | 34.7万元 | 20万元 | 0.4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竞价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南省(岳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222.242.228.198:9094/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湖南省(岳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17时30分00秒至****17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17时3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17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湖南省(岳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租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17时0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09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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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买人(即竞租人,下同)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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