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公告:敦煌化遗产保护传承创新项(期)造价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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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截止时间 | ||
竞价开始时间 | 竞价结束时间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
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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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敦煌化遗产保护传承创新项(期)造价项目001 | 001 | 服务类 | 600000.0 |
公告内容
敦煌化遗产保护传承创新项(期)造价项目更正公告
现将敦煌化遗产保护传承创新项(期)造价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以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
现更正为: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以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