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218.64500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境外
资产类别: 其他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王凌智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 西澳大利亚州“库兰努卡南M70/1164-I、M70/1190-I、L70/83、G70/230、G70/242、G70/246、G70/255(Koolanooka South)2个采矿权及其他配套许可” |
资产类别 | 其他 | 数量 | 7 |
现状分析 | 坐落位置: 在珀斯以北370公里处,位于澳大利亚库兰努卡山的南部地区 权属证明: 采矿权: M70 1164-I, M70 1190-I 其他配套许可: G70 230, G70 242, G70 246, G70 255, L70 83 |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转让标的位于澳大利亚,转让范围包含矿权地表附属物; 2、本次转让底价不含商品及服务税。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采矿权面积、有效期信息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注册地(住所) | 西澳大利亚州****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在公告期间递交受让申请并在被转让方确认受让资格后,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成交确认书》。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资产成交确认书》。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成交确认书》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资产成交确认书》的。 (3)其他违反产权交易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成交确认书》,并在资产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公告中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完整性及品质。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成交确认书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本项目转让价格为不含税(营业税)价格,转让方按澳大利亚相关税法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如有所涉及的其他税费按资产所在地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7、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产证变更及办理的不确定性等方面的费用、风险和损失。关于受让方采矿权资格涉及核准情形的,需以标的矿权所在州矿产资源部门的审核结果为准。若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获得标的矿权所在州矿产资源部门审核通过视为受让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8、本项目受让方需按成交金额的1%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公告期内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在澳) |
联系电话 | 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