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中央商务广场2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打包转让或置换(点击登录查看) | ||
项目编号 | **** | 产权子类型 | 土地 |
挂牌起始日期 | ****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88,649,944.00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济丰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88,649,944.00 |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转出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特别 | 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土地)位于集宁区**** 2、标的土地最终权属面积以标的所在地不动产、土地、规划部门核定为准,公告涉及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标的实际情况以实地勘验为准,项目成交后的成交价不因实测面积调整等因素而发生变化。 3、本次评估报告中显示开发程度:根据实地调查,28383.00平方米(蒙(2020)集宁区****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7、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8、勘验时间及联系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李先生 ****。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货币支付或置换的方式进行交易,一次性货币支付优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据交易合同约定结算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自然资源部门相关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决定交易或置换行为,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中心及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根据本次转让或置换程序,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让方在收到中心与受让方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采用置换程序的,须按第八条评估完成后,转让方并向交易中心出具书面确认意见,认可该资产后再和最终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转让或置换相关价款(成交价减去置换酒店评估价)支付至交易合同中约定的账户,同时向中心支付服务费(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服务费的)。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可由交易中心直接扣除,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中心在收到交易服务费、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价款转付通知书(如涉及价款)后将通过中心结算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转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与受让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办理资产(土地)交接手续(如涉及资产置换的受让方置换酒店与转让方转让土地同时进行交接)。在交接前所发生的酒店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4、具体资产(土地)办理过户时间,由转受让双方在实物资产(土地)交易合同中具体约定。并且: ①土地必须办理过户手续。 ②土地交接前存在除第三项以外各项费用,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土地交接后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③标的权属登记涉及的税费和其他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费用,由转受让双方协商决定。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 ④如因自然资源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等情形的,经转让方确认后,转让方收回土地,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过户无法完成,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⑤受让方需了解土地、酒店过户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次转让项目可采用一次性货币支付或置换的方式进行交易,一次性货币支付优先。如报名、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中有采用一次性货币支付方式的,则采用置换方式的报名无效;如只有1家采用一次性货币支付方式报名,则按底价与其报价孰高的原则协议成交;如有2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报名,中心在报名结束后组织网络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最终受让方。如意向受让方均采用置换方式报名,置换程序详见第8条(置换程序如下等)。报名时意向方需提交符合报名手续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在受让申请书中注明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7、置换的酒店要求如下: (1)酒店必须权属等各类手续齐全,无查封等等权利受限情况,且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2)酒店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在二十五年及以上。 (3)酒店均无拖欠各种费用,包括水电费、物业费、暖气费等,如确认成交后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有拖欠外部历史欠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4)酒店的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无过期或者损坏等问题。 (5)酒店的总评估价应低于本次转让土地的成交价,若置换酒店的总评估价高于本次转让土地的成交价,超出部分转让方不支付价款。 (6)酒店应位于集宁区新旧区中心或周边位置、商业繁华、酒店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方。 (7)意向受让方需提供近三年真实有效营业报表,并确保酒店在盈利状态及年净利润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百分之三十。 (8)酒店房屋结构不存在安全质量问题,能够满足转让方使用需求。 (9)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真实有效装修日期记录且装修不能超过四年,并确保各项设施完好,如卫生间设施、电视、监控等,以及客房的隔音、防水均无问题。 (10)变更酒店权属登记涉及的税费和其他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费用,由转受让双方协商决定。 8、置换程序如下: (1)公告结束后,若只有1家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且采用置换方式的,转让方赴现场勘验(需准备具备上述要求的资料及协助勘验)拟置入酒店是否满足自身使用需求。满足转让方需求的,由转让方及最终受让方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拟置入酒店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交易双方对置换酒店评估结果确定后,由转让方向交易中心出具书面确认意见(包括置换标的评估价等),项目按底价与其报价孰高的原则协议成交,交易双方并签订交易合同;不满足转让方需求的,由转让方出具不予认可的文件同时向交易中心出具不予接受置入酒店的告知函(必须明确指出不符合置换要求的具体方面),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意见,书面告知意向受让方后,中心及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公告结束后,若报名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2家或2家以上,且均采用置换方式的,转让方赴现场勘验拟置入酒店是否满足自身使用需求。若拟置入酒店满足转让方需求的意向受让方为2家或2家以上时,中心组织意向受让方进行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最终受让方。由转让方及最终受让方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拟置入酒店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不满足转让方需求的,转让方出具不予认可的决策文件同时向交易中心出具不予接受置入酒店的告知函(必须明确指出不符合置换要求的具体方面),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意见,书面告知意向受让方后,中心及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 9、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转让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以及解决纠纷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我方承担。 10、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以转受让双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 09:00:00 至 **** 17:00:00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事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土地)交接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7)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8)采用置换交易方式时,待转让方赴现场勘验后,不满足转让方实际需求的。 处置方法: 1、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无以上违约行为的,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可由交易中心直接扣除,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或置换相关价款(成交价减去置换酒店评估价)的等额部分。若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需受让方另行支付不足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09:00:00-****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成交方服务费 | 按点击登录查看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收取 | ||||
附件下载 | 点击登录查看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臧先生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 |
技术支持 | 赵经理 **** | |
其 他 |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