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流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拍卖出让位于北流镇环城村十里江湾小区**** G〔2020〕32号地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条件:
(一)出让宗地成交后,若宗地涉及使用林地的,由竞得人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二)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用地范围内及周边若需迁移地下管线、地上照明线路、有线电视线路、通信光缆及高压线路等线路的,由竞得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于计算容积率的面积20%。
(五)出让地块总用地界线范围内建设用地界线范围外的规划市****
(六)严格按照市****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收据,方能参加竞买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以及凡在我市****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宗地建设配套要求:地块范围内的市****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开发期限: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六、移交土地时间:在成交后3个月内移交土地。
七、签订合同及合同定金:
成交后,第一个工作日按成交价的20%交付定金(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定金),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付款时间:
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履行合同定金可抵作土地价款),成交后15日内支付土地价款不得少于50%;余下的土地价款在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成交后,剩余的土地价款到北流市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交。
九、缴纳交易服务费:
本次拍卖交易服务费由出让人(委托方)和竞得人各承担50%,土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国土资源有形市****
广西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表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计算方法 |
成交价100万元以下部分 | 3% | 收费标准分段累加计算,成交的由委托方和受让方各负担50%;未成交的,按照补偿服务成本的原则,由土地储备中心与委托方以起始价为基数,按不超过同档次收费标准的50%确定。 |
成交价101-500万元以下部分 | 2% | |
成交价500-1000万元以下部分 | 1% | |
成交价1000-5000万元以下部分 | 0.5% | |
成交价5000万元–1亿元部分 | 0.3% | |
1亿元以上部分 | 0.1% |
十、拍卖时间:****10时。
十一、拍卖地点:北流城南汽车客运站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申请及截止报名:
申请人可于****至****(双休日除外)到北流城南汽车客运站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有关资料备索。报名截止时间为****18时00分。
十三、出让文件获取:
申请人可于****至****(双休日除外)到点击登录查看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拍卖文件。
十四、竞买保证金缴入(转入)如下账户: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帐 号:********
开户银行:广西北流柳银村镇银行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和土地出让价款,剩余的土地价款到北流市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交。
十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由点击登录查看组织实施,点击登录查看具体承办。
十六、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北流市城南一路0290号;电话:0775—****、****;联系人:莫先生、严先生。
十七、查询网址: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
(二)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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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