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
招标公告
经双江县****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双江智启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选取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机构模式实施双江县****点击登录查看受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双江自治县****的供应商,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实施内容
计划由双江智启公司以选取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机构模式选择供应商实施双江自治县****。供应商承担项目的前期投入(包括停车泊位施划、视频桩建设、运营监管平台建设、系统对接),项目建成后负责日常运营、维护,优化停车运营方案及专业人员培养,按合同约定实施项目运营,并进行收益分成,运营期结束后将项目移交双江智启公司。
1.搭建全县一体化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实现停车泊位的智慧化、科学化管理。
2.对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
3.供应商全额投资建设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及感知设备,在运营期内负责整体的平台维护、设备维护、设备更新改造、后续泊位新增改造建设等工作,并依托已建成的平台及感知设备提供停车运营收费整体服务。
二、项目实施要求
供应商负责按招标人要求实施项目,承担项目的前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停车智慧感知设备建设投入、智慧停车云平台系统开发或购买投入、所需硬件及软件投入、建设施工投入、成立管理机构投入、人员投入、设施设备维护投入、运营管理成本投入等),并确保项目按期运营。第一期计划建成忙袜河南路、育兴南路、勐勐北路、环城南路、兴垦路、振兴路、富强大道、兴民路、允景路、北回归大道、南勐河东路、政府二号路、弄翔路、古茶街、和谐大道等15条路段停车泊位的智慧化感知设备(以高位视频桩建设为主)及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实行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功能,实现道路停车位数据采集、状态监控、自动计费、自助缴费、欠费追缴、停车诱导、违停干预等多项核心功能,满足城市****
根据实施进度,由供应商按照城市****
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规范及要求完成项目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配置,确保所有设施设备(平台)正常运行。
三、项目实施期限
本项目运营年限为10年,自所有软硬件、设施、设备配置到位,开始计费之日起计算,不包括建设及试运营期。项目建设及试运营期预计为5个月(不包括第二期实施内容),但应根据实施进度,分批次进行停车收费计费,具体开始计费日期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四、运营管理要求
(一)供应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不得以实施智慧停车管理为由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二)供应商应在合同约定范围区****
(三)供应商应按照核准的价格收费,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不擅自调整收费标准、不擅自涂改、遮盖收费公示牌。
(四)供应商应按要求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完成费用收取、欠费追缴、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泊位管理等,确保项目收益。
(五)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运营管理相关制度,如劳动用工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费巡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人员培训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纠纷处理制度、设施设备巡视维护制度等,充分保障项目运营。
(六)项目管理的其他要求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五、投资及收益估算
1.供应商以目前15条路段2000个停车实施停车泊位智慧化升级所需设备、停车云平台系统开发或购买、硬件及软件配置、建设施工及成立管理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维护等运营管理要求并合理预估第二期实施计划进行投资估算,具体投资额以最终金额为准。
2.根据《关于双江县****
3.上述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为目前执行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收费标准确需调整的,以通过召开听证会后确定的标准执行;实际实施停车泊位智慧化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的路段及泊位数量以经招标人确定的方案为准。
六、分成要求
本项目收益由供应商和招标人按比例进行分成,其中,第一年至第五年招标人的分成比例不低于10%,第六年至第十年招标人的分成比例不低于35%,实际分成比例以供应商投标承诺的招标人分成比例为准。
通过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线上支付功能收取停车费用,并根据双方收益分成比列按季度结算,过程中所有财务报表公开透明。
七、退出机制
(一)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政策、政府要求规划调整、重大自然灾害等)导致合同终止,双方各自承担损失。
(二)合同期满,若任意一方不同意延长服务期限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双方协商处理项目移交及资产处置事宜。
(三)其他退出机制,按本项目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八、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其参加投标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三)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四)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21年至2024年任意连续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资料(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两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十)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十、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售价:100.00元/套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评)标室(临翔区****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承担,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现场获取:供应商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点击登录查看(临沧市****
2.网上获取:供应商将招标文件费缴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本项目代理公司邮箱(****@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后致电我公司项目联系人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的,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前卫支行;
账号:****506744。
4.供应商以其他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的,请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办理。
(三)投标文件提交
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指定地点,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U盘,视供应商需求U盘可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本招标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
(勐勐新街侧)
联系方式:088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幢1单元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0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