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3(儿童类、冻干粉类、眼部类(眼霜)化妆品监督性风险监测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来函放弃采购包3成交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采购人确定确认由第二成交候选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成交。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3(儿童类、冻干粉类、眼部类(眼霜)化妆品监督性风险监测项目)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更正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原公告的合同包3(儿童类、冻干粉类、眼部类(眼霜)化妆品监督性风险监测项目)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210,000.00元,更正为:280,0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邮箱:****@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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