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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场地设备器材采购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公布。
1.采购内容:场地设备器材主要采购噶尔县某部某场地建设(锻炼设备)、噶尔县某部某场地建设(锻炼器材)、札达县某部某场地建设(锻炼器材)、普兰县某部某场地建设、(锻炼器材)、改则县某部某场地建设(锻炼器材)5个部分物资采购内容。
2.交付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普兰县、札达县、改则县。
3.预算经费:场地设备器材采购经费638.5万元(包含设备器材采购费、设备器材安装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二、采购需求条件
1.选用的设备器材、操作系统、配套软件实现国产自主可控,选用当前主流产品,功能完备、技术成熟、运行稳定,安全可靠,经久耐用,符合部队相关技术指标,能够保障锻炼正常开展。
2.信息化设备能够实现智能化多位一体信息通联,设备设施兼容性要强,要实现智能化管控。
3.锻炼设备器材符合内部场地建设标准。
4.设备器材免费质保不少于3年,在维修期间提供原厂同样性能的替换件使用,确保使用不间断,中标单位负责为使用单位培训维护人才。
5.该项目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及相关配件材料。所有设备均需安装调试和性能测试,系统、平台运行稳定后分批次组织使用人员技能操作培训,直至完全掌握功能操作为止。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
2. 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投标供应商应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4.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报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投标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视为围标、串标,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6.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文件等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履行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人员透露传播项目清单内容。中标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严格履行协议中关于施工人员、进场施工行为规范、图纸资料管理等各类要求。
7.投标人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资质。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五、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在平台上反馈。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及供应商的最终资格条件以最终公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本公示仅为需求公示,不接受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