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点击登录查看第二食堂(含营养餐)经营权招租-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350201N2025Z002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第二食堂(含营养餐)经营权招租
首次公告日期:2025 年 04 月 08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技术因素评分项 1-8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情况进行评价:项目经理①具有相应管理经验的得 1分,应提供业主方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和服务期内的项目服务合同复印件;②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面点师证书、健康管理师证书、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控制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提供 1个证书得 1分,最高得 4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本项满分 5分。备注: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六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有社保部门的电子章和防伪码)(投标截止当月新成立的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提供说明,视为社保资料符合要求)。证明材料未提供完整的或未提供的相应项不得分。”
2、技术因素评分项 1-9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前厅负责人情况进行评价:前厅负责人①具有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 1分,应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②从事餐饮 5年(含)以上经验的得 1分,应提供业主方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和服务期内的项目服务合同复印件。备注:前厅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六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有社保部门的电子章和防伪码)(投标截止当月新成立的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提供说明,视为社保资料符合要求)。证明材料未提供完整的或未提供的相应项不得分。”
3、技术因素评分项 1-10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情况进行评价: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具有面点师证书、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公共营养师证书,每提供 1个得 1分,满分 3分。备注:1.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拟派出的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六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有社保部门的电子章和防伪码)(投标截止当月新成立的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提供说明,视为社保资料符合要求)。证明材料未提供完整的或未提供的相应项不得分。”
4、技术因素评分项 1-11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情况进行评价: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具有三级(高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 1分,满分 1分。备注:1.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拟派出的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六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有社保部门的电子章和防伪码)(投标截止当月新成立的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提供说明,视为社保资料符合要求)。证明材料未提供完整的或未提供的相应项不得分。”
5、技术因素评分项 1-12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情况进行评价: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控制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得 1分;食品检验类(如:食品检验工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等)相关证书的得 1分;满分 2分。备注:(1)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拟派出的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六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有社保部门的电子章和防伪码)(投标截止当月新成立的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提供说明,视为社保资料符合要求)。证明材料未提供完整或未提供的相应项不得分。”
6、商务因素评分项 2-1 更正为“投标人具有:(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覆盖范围需与餐饮服务经营相关。(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覆盖范围需与餐饮服务经营相关。(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覆盖范围需与餐饮服务经营相关。(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体系覆盖范围需与餐饮服务经营相关。(5)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体系覆盖范围需与餐饮服务经营相关。以上每个认证证书得 1分,满分 5分。需提供以上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7、商务因素评分项 2-4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进行评价:投标人自营或在营或经营过的食堂获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为“好或者 A”以及同档次安全等级评价(如“笑脸”等)的每个得 1分,满分 2分。需提供所属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现场拍照图片(需清晰体现动态等级内容)或政府部门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及投标人经营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 年 04 月 08 日]至[2025 年 05 月 12 日 09:15:00](北京时间)。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 年 04 月 25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厦门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0592-627220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厦门市****
联系方式:0592-58104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