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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建设设计、造价、监理项目招标公告(2025-JKEBXK-F1001)

辽宁沈阳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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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建设设计、造价、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5年建设设计、造价、监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包组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1

设计

框架性合作单位,服务期内招标单位有设计需求,依据单独工程签订设计合同,设计单位依据招标单位要求,勘察现场,结合相关规范,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设计,并出具主要以施工蓝图为主的设计成果,并参加相关验收

1年

本溪(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兼投不兼中

2

监理

框架性合作单位,服务期内招标有监理需求,依据单独工程签订监理合同,监理单位依据招标单位施工情况,进行相对应的监理工作,派驻专业人员,控制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资料,并组织、参加相关验收

3

造价

依据设计图纸、相关规范、辽宁省定额、市场价为依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报告应与现场及施工图纸相符,满足清单控制价审核需要,满足施工单位投标需要。造价单位应按甲方要求勘查现场,对一些简单的维修项目,应具备无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能力

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 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1包(工程造价的4.5%),2包(工程造价的3.3%),3包(工程造价的0.7%);

3.本项目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2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3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1)1包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5年内有军内工程业绩。
(2)2包供应商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5年内有军内工程业绩。
(3)3包供应商应具备造价咨询服务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提供承诺)。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1包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5年内有军内工程业绩。
(2)2包供应商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5年内有军内工程业绩。
(3)3包供应商应具备造价咨询服务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提供承诺)。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9:0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9:0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方式:将以下报名资料按照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提交至****@qq.com中进行报名资料审核,报名资料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命名,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对未按要求递交、逾期递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不予审核。招标文件售价:0元/包。

报名资料:

1.报名资料封面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自拟);

6.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信誉要求承诺书(格式自拟);

8.满足本公告第四条第(九)项特定资格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 址:辽宁省 本溪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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