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采购-公开招标-****-楚雄飞象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楚雄飞象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最高投标报价限价: | 单价2.94元/Wp,总价****.69元。投标人所报的单价报价、总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和最高总价限价。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楚雄飞象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1项,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电力行业相关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①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②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③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三项要求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①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②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③具备有效的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上三项要求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4.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经竣工验收或者已经并网的单体装机容量不低于3.63MWp的类似光伏项目 。 6.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经竣工验收或者已经并网的单体装机容量不低于3.63MWp的类似光伏项目 。 类似光伏项目指:集中式或分布式等所有类型光伏项目。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未按照下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满足业绩指标要求的,业绩不计,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业绩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满足本项目业绩指标的信息页等信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竣工验收或者已经并网且满足业绩指标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字须在业绩合同复印件或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竣工验收或者已经并网相关证明文件中体现。 ④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须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证明,否则不得分。社保缴纳证明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该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⑤该业绩合同实施阶段(即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年、月份至项目验收之日的年、月份)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该人员缴纳的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⑥投标人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接的业绩予以认定。 ⑦以上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8.其他资格要求: / 。 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0.投标人不得将主体工程或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说明: 1)除招标文件规定可兼任的岗位外,本招标项目其余各岗位必须一人一职,不得由一人兼任多个岗位。 2)本招标项目评标时仅对拟派出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考核。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附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①提供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其所属单位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上所明确的聘用企业为准,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所明确的专业类别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上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提供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上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上述所有原件彩色扫描件应包括年审及变更等记录页(如有); ④“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⑤上述各类注册执业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及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关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的,应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管理机构中施工管理人员未能全部按招标人要求到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中标人责任; 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 ;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 5)根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若未按要求提交,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即日起至****(北京时间),投标人应通过海丝阳光采购平台(https:****。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上午09:00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 厦门市****开标厅 |
项目联系人、电话、邮箱: | 郑依婷,****,****@163.com |
招标人名称、地址和 联系方式: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卢女士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 郑依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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