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区葭萌王府井小区基础设施完善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 SCAX-磋(2025)-03号)
一、内容:
更正事项一:
原投标人资格要求: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7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
7.1 |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 |
7.2 |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7.3 |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安B);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7.4 | 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按川建审发(2019)332号文取得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
8 |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
9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
现更正为: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7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
7.1 |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7.2 |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7.3 | 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按川建审发(2019)332号文取得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
8 |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
9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
更正事项二:
原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09:30-10:0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09:30-10:00(北京时间)
更正事项三:
原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0:0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0:00(北京时间)
延期开标: ****10: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昭化区财政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广元市****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广元市****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杨雪平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有机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