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珑头湾度假小镇婚庆酒店大堂艺术酒廊金属面板造型装饰工程EPC(重),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珑头湾旅游度假小镇项目—J-08-03地块婚庆酒店为五星标准饭店(酒店),总建筑面积约18320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为16887平米,其中客房总面积约8600平方米。酒店包含90间套房型客房、600人宴会厅以及露天全海景婚礼场地,同时拥有会议中心、健身中心、室内及室外海景泳池等配套设施;层数:地下2层,地上最高6层,酒店外立面面积约9400平方米。
本次招标为珑头湾度假小镇婚庆酒店大堂新建一个长宽高约为15000*8968*4000mm的金属面板造型作为艺术酒廊,整体厚度为150mm ,外层面板为2mm厚电镀酒红色镜面光铝板,内层面板为2mm厚手工拉丝乱纹304不锈钢。建设地点: 洞头区****
2.2本次招标范围: 包括本酒店大堂艺术酒廊金属面板造型装饰工程的设计(含设计深化、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含保管、安装及调试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以及项目前期至项目验收涉及的所有报批报建等,并确保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及管理过程和所有成果提供,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164.6904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单位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担任。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若为建造师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其他岗位不得互相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9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不允许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三)其他: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 年 1 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人代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至****(工作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点击登录查看(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市鹿城区隔岸路68号2楼代理部)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或将扫描件资料发送到****@qq.com)购买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资料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5 月 13 日09时30分,递交地址:温州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不采用评定分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温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温州市****
联系人:林先生、****/****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