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项目名称 | 焦作雷鸣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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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G32025HA****-0 |
转让底价 | 面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项目概述 |
企业名称 | 焦作雷鸣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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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地址) | 河南省焦作市**** | 所在地区 | 河南省/焦作市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谢小展 | ||
成立时间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1.000000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经营规模 | 微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09193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 发;软件销售;光学仪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 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 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 控制系统集成;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 通信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电子 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职工人数(人) | 5人 | 金融分类 | |
股东数量(个) | 1 | 股份总数 | |
企业股权结构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点击登录查看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前一年度 | 2024 年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44.67 万元 | 39.83 万元 | 4.84 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75 万元 | -0.01 万元 | -0.05 万元 | |
审计机构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郑州分所 | ||
备注 |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类型 | 年报 | ||
财务报表日期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44.67 万元 | 39.83 万元 | 4.84 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75 万元 | -0.01 万元 | -0.05 万元 | |
备注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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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9831L | 所在地区 | 河南省/焦作市 |
是否国资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注册地(地址) | 河南省焦作市**** | 经营规模 | 中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谢小展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 金融分类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转让方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0000 %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000000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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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
上级批准单位 |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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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是否因产权转让导致 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披露方式 | 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 |||
披露媒体 | ||||
价款支付要求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价款支付要求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项目信息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项目信息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产权转让行为尚待报请有权批准单位批准后进行正式信息披露,项目信息以正式信息披 露内容为准。 2、预披露不产生邀约,以正式披露为准。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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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材料名称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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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意向方如对点击登录查看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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