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九师白杨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九师白杨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东二路:建设东二路道路长度1019.597m,道路起点塔巴公路,道路终点横五路。其中东二路(塔巴公路-北九路)道路长度 244.782m,道路等级为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东二路(北九路-横三路)774.815m,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速度20km/h。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监控等基础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道路工程:本次项目建设东二路道路长度1019.597m,新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相关附属交通设施;(2)照明工程:本项目新建路灯66套及其相关设施等。红绿灯系统及道路监控系统各3套。
2、北十一路:建设地点位于第九师白杨市****
(1)道路工程:本项目建设北十一路道路长度943.414米,新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相关附属交通设施;(2)照明工程:本项目新建路灯64套、新建照明箱变1座及其相关设施等。红绿灯系统及道路监控系统各2套。
3、阿克乔克西街:建设地点位于第九师白杨市****
4、横四路南一街:道路长度943.718m,道路起点纵四北路,终点纵五北路,道路宽度为20m,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速度 2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监控等基础配套设施。
(注: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本次招标内容不含绿化工程及灌溉工程。)
2.1.1建设地点:第九师白杨市
2.1.2总承包计划工期:总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道路工程及基础配套设施施工等全部工作,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具体以合同约定工期为准)
2.1.3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以交钥匙的方式完成本标段EPC总承包涉及的所有内容。包含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含施工图编制、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道路工程及基础配套设施施工,现场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含竣工验收)、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招标文件、项目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招标答疑文件的全部工作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
3.2.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项目经理:项目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员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曾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且能证明是项目经理的业绩方为有效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道路工程EPC项目施工业绩。)
3.3.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3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5.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对承包商的资格要求。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须提供信誉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7申请人在中标后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
3.8其他说明:
3.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00:00:00至****23:59:59
4.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请各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11时00分。
5.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分中心(第九师绿翔大厦2层)。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形式,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7. 投标须知
注:申请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9. 本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第九师绿翔大厦15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联系人:靳星宇、张芯瑜、周锐、戚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