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新中胜产业基地(一期)标准厂房 9#楼装修工程建设项目-外线高压配电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05 月 0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宁都县新中胜产业基地(一期)标准厂房 9#楼装修工程建设 项目-外线高压配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 元 最高限价:****.23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合同生效后 20 日内完成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②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以上资质。
③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机电工程,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安全考核 B 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三、磋商文件的领取
时间:2025 年 0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05 月 07 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江西省赣州市****
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响应供应商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证明、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收件邮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qq.com。
售价:0.00 元
四、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磋商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 年 05 月 09 日 15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投标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磋商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江西省赣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37000.00);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的须在 2025 年 05 月 08 日 17:00 前(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指定帐户,且注明本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宁都分公司;开户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012947)。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业主)收取,中标人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 3 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选择银行转账转入招标人(业主)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2.付款方式:
(1)设备安装完成并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并通电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2)经专家验收并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核结算价款的 95%;
(3)余留 5%的结算价款转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申请支付款项时应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采购信息发布媒介:登峰工投公众号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都县****
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
联系人及电话:邱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