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电子竞价承租确认书》并按照《电 子竞价承租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租金和交易服务费,已交纳的保证金抵作首年租金的一部分,我公司在收到 全部承租人交纳的首年全部租金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完《租赁合同》5 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将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租赁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予 以退还;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 予退还押金。 3、对承租土地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土地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土地。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 土地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土地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土地的修缮,并承担相应费用。 5、承租土地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的结构,如需改变,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 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6、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土地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土地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 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土地。 7、税费的负担:土地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土地交付日后所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8、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 9、与承租相关的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 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