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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宗地编号2025-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公开出让公告

甘肃陇南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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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
【信息时间:**** 09:36 】

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公开出让公告

徽自然资源告字﹝202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徽县****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对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出让

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绿地率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加价

幅度

竞买

保证金

****号

该宗地位于徽县****

349779.3

平方米

工业

用地

≥1.0

≥40%

≤15%

50年

11466万元

50

万元

7000

万元

约合

524.6685

工业“标准地”控制指标要求:项目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土地产出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实现亩均税收80万元/亩;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收入比例 1%(母公司),宗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所占比例用地面积不高于7%。环保要求应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

二、陇南市****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和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

有意竞买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竞买申请,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1、以拍卖方式出让的,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为****至****17:00(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2、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为****至****17:00(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六、报名及报价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线下和网络同步报名。申请人可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36.142.15.25:8090/TPBidder)进行网络报名,并按照出让文件文本填写纸质《竞买申请书》等报名材料后上传至甘肃省权益类系统提交审核(上传资料与线下填写资料应一致)。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可登录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线上报价。(报名及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参考《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

七、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方式于****下午18:00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系统将自动转入网络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星期二)上午9:00时;

2、拍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网上报价在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9:00至****16:00。

2、挂牌报价地点: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

3、挂牌出让会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九、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于****起到陇南市****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点击登录查看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受让人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徽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4、在网上竞价过程中,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多报价、少报价、错报价等,造成竞买人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活动或造成既定事实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出让方代扣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6、本次出让徽县****

7、项目开工前,受让人应严格按照履约责任书确定的控制指标进行设计、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如期建成投产。项目竣工后,用地企业按规定委托联测联核,形成验收结果及相应的报告材料,报请相关部门按照“标准地”验收标准进行协同联动、联合验收。

8、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甘肃省徽县****

点击登录查看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1、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马经理 赵经理

联系电话:**** **** ****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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