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芜湖智算经济产业园8#楼2层功能提升改造工程厨房设备采购
2.标段名称:芜湖智算经济产业园8#楼2层功能提升改造工程厨房设备采购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作如下修改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原要求) | 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修改后要求) |
1 | 单门蒸饭柜(燃气) | ◆(7)本设备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试验依据标准:GB35848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 | 删除“◆(7)本设备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试验依据标准:GB35848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 |
2 | 三门海鲜蒸柜(燃气) | ◆ (14)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试验依据标准:GB 35848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 | 删除“◆ (14)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试验依据标准:GB 35848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 |
19 | 4D智能双门平台雪柜 | ◆(14)所投产品依据GB 21551.2对产品的门封条进行24h抗细菌性能试验大肠杆菌(AS1.90)抗菌率为97.09%(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5)所投产品的铜管依据GB/T10125进行盐雾腐蚀测试,测试样品经盐雾试验箱≥200小时外观评级为10级。(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14)所投产品依据GB 21551.2对产品的门封条进行24h抗细菌性能试验大肠杆菌(AS1.90)抗菌率为97.09%; ◆(15)所投产品的铜管依据GB/T10125进行盐雾腐蚀测试,测试样品经盐雾试验箱≥200小时外观评级为10级。 |
20 | 厨房灭火系统 | ◆(15) 所投产品需提供《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符合XF-498标准或GA498标准;符合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CCF-CPRZ-21:2019的要求;提供符合GA498《厨房设备灭火装置》、CCCF-CPRZ-21:2019《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设备产品泡沫灭火设备产品》的检验标准的第三方检验报告。 ◆(16) 灭火性能效率:灭火时间≤1.2秒,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15) 所投产品需提供《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符合XF-498标准或GA498标准;符合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CCF-CPRZ-21:2019的要求; ◆(16) 灭火性能效率:灭火时间≤1.2秒。 |
82 | 4D智能冷冻四门高身柜 | ◆(16)所投产品依据GB 21551.2对产品的门封条进行24h抗细菌性能试验大肠杆菌(AS1.90)抗菌率为97.09%(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7)所投产品的铜管依据GB/T10125进行盐雾腐蚀测试,测试样品经盐雾试验箱≥200小时外观评级为10级。(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16)所投产品依据GB 21551.2对产品的门封条进行24h抗细菌性能试验大肠杆菌(AS1.90)抗菌率为97.09%; ◆(17)所投产品的铜管依据GB/T10125进行盐雾腐蚀测试,测试样品经盐雾试验箱≥200小时外观评级为10级。 |
269 | 低噪音风柜机 | ◆(3)所投通风机按照GB 19761《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相关要求进行检测,所检项目均为合格,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所投风机通过GB19761《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能源效率等级评定为1级,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级能效标识。 ◆(5)所投风机符合CQC31-439311认证规则要求,具有《中国节能认证证书》,依据GB19761《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依据GB/T1236试验安装方法为A型,节能评价值≥64%,需提供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试验报告》。 | ◆(3)所投通风机按照GB 19761《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相关要求进行检测,所检项目均为合格。 ◆(4)所投风机通过GB19761《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能源效率等级评定为1级,提供1级能效标识。 ◆(5)所投风机符合CQC31-439311认证规则要求,具有《中国节能认证证书》,依据GB19761《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依据GB/T1236试验安装方法为A型,节能评价值≥64%; |
270 | ▲油烟净化器 | ◆(7) 依据:HJ/T 62《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标准,油烟净化效率≥98.5%,油烟排放浓度≤0.178mg/m3,本体漏风率≤2.4%,设备本体阻力≤600pa,控制箱接地电阻≤0.07Ω,两极板之间的绝缘电阻≥560MΩ,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8) 依据:GB/T16157 、HJ38 标准,额定风量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0.8mg/m3,额定风量下颗粒物排放浓度≤0.8mg/m3,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7) 依据:HJ/T 62《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标准,油烟净化效率≥98.5%,油烟排放浓度≤0.178mg/m3,本体漏风率≤2.4%,设备本体阻力≤600pa,控制箱接地电阻≤0.07Ω,两极板之间的绝缘电阻≥560MΩ。 ◆(8) 依据:GB/T16157 、HJ38 标准,额定风量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0.8mg/m3,额定风量下颗粒物排放浓度≤0.8mg/m3。 |
(2)评标办法中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对应修改为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1 | 重要技术参数 | 27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证明材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有一项扣1分,共27项,共27分。(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证明材料: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
2 | 其他技术参数 | 25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技术参数(未标记“◆”和“*”的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以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载明的为准),有一项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 |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10:15
请各投标人依据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
4.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张宁、尹子豪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