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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1028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3.1 项目概况及规模 3.1.1 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 3.1.2 投资金额:2.71亿元 3.1.3 建设规模:该项目包含场道工程、建筑工程、高压专线工程、自来水引入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翻建1条跑道,长3200米、宽45米;新(翻)建3条联络道,总面积9984㎡;新建1处中转坪、2处掉头坪、1处库前坪,总面积25344㎡;新建1座综合用房、4座工业厂房(含附属用房)及附属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13999㎡;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供电、供暖、安防、通信等附属配套设施设备;自来水引入工程线路由建设场区外市**** 3.1.4 招标控制价:210万元。 3.1.5 项目施工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5月,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10月。 3.2 招标范围 提供发承包阶段(招投标阶段)、合同谈判审核阶段、项目施工阶段、项目竣工结算阶段、竣工决算阶段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及相关的合同管理、组织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包括施工阶段实施招标的项目);招标图纸的复核及建议;招标阶段配合答疑、补遗、清标;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包括招标图与正式施工图的变更)、签证(工程量收方及核定)、索赔及专业工程暂估价(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等造成合同造价调整的审核;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项目动态造价管理;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初步审核;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项目竣工结(决)算审查和审计。 3.3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有效,至受托人提供咨询服务的工程全部验收交付、工程决算完成、且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自行废止。 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工作须于收到委托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及技术资料后30日内完成。 3.4 质量标准 符合行业规程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等国家现行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1 资质条件: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包括工程造价咨询。 4.2 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连续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3 信誉要求: 4.3.1 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2 未处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投标禁入期内; 4.3.3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 4.3.4 不存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注:网站查询结果以评标当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4 业绩要求: ****(含)以来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造价咨询业绩。 类似项目造价咨询业绩是指:已完成合同投资规模在250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至少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业绩时间判定以项目竣工验收资料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4.5 项目经理: 4.5.1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和注册证书; 4.5.2 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起算); 4.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须配备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人员(具有保密培训合格证书),施工现场须常驻至少2名造价工程师,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6个月(土建和安装专业至少各1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起算); 4.7 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36个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起算)。 4.8 不属于“三资”企业,无外资背景(含港澳台)。 4.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具体与代理机构联系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信誉要求部分的承诺书; 6.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性审查依据,投标单位的资格性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9:3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9:30 (三)投标地点: 四川省 成都市 (四)提交方式:指定专人送达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9:30 (二)开标地点: 四川省 成都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