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侯双凤桥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二期施工宗地二精装修工程标段
补遗文件(二)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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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表”后的“注”按照4月17日发布关于《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招标文件编制及备案系统》模板更新的温馨提示文件通知进行更新,调整为:
注:1、每个类似工程业绩项目须单独填表,宜标明序号。
2、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详见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总承包工程是指竣工验收报告,专业承包工程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或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网络公示截图(单独立项的园林绿化工程除外),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业绩数据等级,截图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专业工程分包业绩截图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基本信息、施工分包合同登记信息、竣工验收信息),并体现招标文件相关业绩要求,相关信息无法体现的,提供业绩技术指标截图或合同登记信息截图。提供的“两平台”网络公示截图数据等级均应为C级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时间是指竣工时间,类似项目业绩竣工时间、建设规模、技术指标等以“两平台”网络公示截图为准,各网络公示截图信息不一致的,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信息截图为准,建设规模以竣工验收信息截图为准。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应附: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②“两平台”C级及以上的网络公示截图,或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办理查询截图,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准予开工通知/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专业工程分包业绩无法提供上述②类材料的,应提供项目施工总承包上述②类材料。无资质要求且无需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如场平等)业绩无需提供上述②类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上述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将发包人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4、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均无效。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企业类似业绩(5)分”评审项调整为“企业类似业绩(8)分”,“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已完成的企业类似业绩得8分,本项最高得8分。此项最多得8分”。
2、“企业综合实力(3分)”评审项取消。
3、“其他”评审项调整为“个人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计”。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09时30分(以成都市交易中心系统时间为准)。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的相关要求都以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