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274.66㎡ | |
标的地址 | 济南市**** | |
标的现状 | 闲置:标的1,标的3,标的5,标的9,标的13,标的15,标的17,标的18,标的21,标的23,标的24。 在用:标的2,标的4,标的6,标的7,标的8,标的10, 标的11,标的12,标的14,标的16,标的19,标的20,标的22。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点击登录查看专题会2025.3.17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舜翔评报字[2024]第09Z216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 |
标的简介 | 中山书苑博文堂房屋位于公园内东北方,证载面积274.66平方米(划分为24个标的),其他事宜详见鲁舜翔评报字[2024]第09Z21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标的物以现场勘察为准。 看房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2年 | 租金标准 | 217544.45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无租金增长,15天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不包含在租赁期内,无物业费。 (标的1)17.96㎡,14225.22元;(标的2)8.5㎡,6732.43元; (标的3)17.2㎡,13623.26元;(标的4)8.5㎡,6732.43元; (标的5)21.4㎡,16949.87元;(标的6)8.5㎡,6732.43元; (标的7)8.3㎡,6574.02元;(标的8)8.5㎡,6732.43元; (标的9)23.8㎡,18850.79元;(标的10)8.3㎡,6574.02元; (标的11)16.2㎡,12831.21元;(标的12)8.5㎡,6732.43元; (标的13)15.1㎡,11959.96元;(标的14)9.3㎡,7366.07元; (标的15)9.2㎡,7286.86元;(标的16)9.4㎡,7445.27元; (标的17)9.4㎡,7445.27元;(标的18)9.5㎡,7524.48元; (标的19)9.5㎡,7524.48元;(标的20)9.4㎡,7445.27元; (标的21)9.4㎡,7445.27元;(标的22)9.4㎡,7445.27元; (标的23)9.7㎡,7682.89元;(标的24)9.7㎡,7682.89元; | |||
付款期限要求 | 1. 租赁期限拟定为2年。租金采取先交款后使用的方式,每一年为一个档期支付一次; 2、承租方在将租金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后签订合同; 3、履约保证金押金1000元起(不小于年租金总额的10%),多租多缴。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租赁合同模板 | ||||
出租用途要求 | 文化创作展览、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展示(零售)、文艺创作、书画创作、教育培训、古玩字画、珠宝玉器展示零售、书籍零售等相关业态。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有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全部或部分符合经营业态要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4.不同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重要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只能接受其中一家竞租人进行竞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 |||
其他标的要求 | 1.15天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不包含在租赁期限之内,需签订安全协议,不允许转租。 2.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3.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项目重新挂牌的,新的挂牌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出租方有权由违约方补足。 | |||
保证金额 | 600元每间,多租多缴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账 号:****84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 |||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信息公告期满,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将按公告内容补登3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间,无新的竞价者,经出租方集体决策后,可按照挂牌价与意向方报价孰高的原则协议转让。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报 名 联系人 | 靳经理、黄经理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