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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5-1494056

广东广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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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821,362.08

(四)采购需求:

控制单价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
服务描述: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管理服务内容 1、乙方规约》、《装修手册》等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及管理服务标准。 2、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共用部分及房屋内的物业管理服务。 3、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机构和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巡查大楼、通道以及其他公共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定期进行养护;大楼外观完好,无破损,无纸张张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 5、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管道、雨水管、粪管、共用所有照明、中央空调、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监控系统等)的维护与管理。 2、乙方负责该物业所在的公共管理区域内建筑物主体及附属设施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 6、对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人行道、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盖)进行养护和管理,并定期进行灭杀蚊虫的卫生工作。 7、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班、综合维稳;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对本物业内的财物和进出物品进行严格管理;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疏导各种进出车辆,出入登记、停放有序。 8、负责对本物业公共区域及大堂、出入口、电梯轿厢、电梯厅、楼道等进行保洁和垃圾清运;负责进行卫生消毒灭杀及除四害等爱卫工作;维持地面整洁无明显杂物,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负责对本物业公用区域的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9、依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10、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12434,223.42
该物业九楼902室、906室、907室、909室、913室,十楼1003室、1006室、1008室、1009室、1011室、1013室、1015室房屋室内保洁和绿植配置及养护服务。(详见附件一:保洁和绿化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附件二:点击登录查看绿植需求表)

需求详细说明 查看附件

商务需求

编号需求内容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对甲方违反本合同及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乙方有权采取公示、批评、规劝或其他有效方式予以纠正。 3、乙方应遵守本合同约定,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行业规定,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的服务未能达标,甲方有权延期支付管理费,直到乙方整改合格。
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积极配合处理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灾、水管爆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乙方免予承担因采取积极措施而产生相关责任。 2、合同期内甲方使用物业产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及其他有偿服务结算以乙方服务中心每月出具的《收费通知单》或《催费通知单》为准,在乙方送达甲方之日起两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接受该费用,并按此进行缴费扣款。 3、合同履行中凡涉及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通知、意见、建议等,除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外,还可以邮寄形式送达甲方。本合同中所列通信地址为送达的地址,如有任何一方的通信地址、电话或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发生变更,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在变更通知送达对方之前,按原通信地址发出的邮件视为送达。 4、本合同如有其他争议,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6、本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甲方对合同的所有条款已知悉并同意接受。 7、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除有争议正在提请裁决的条款外,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8、本合同期限内,如物业服务费标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同意进行调整的,则甲乙双方须按调整后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执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 10、本合同一式玖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陆份,具有同等效力。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面积报价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时间:24 个月

合同份数:9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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