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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权益】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苏木元宝山嘎查乌兰布统机场飞行度假区房地产合作运营权招商项目(国资监测编号GR2025NM1003523)

内蒙古赤峰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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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赤峰市****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位于赤峰市****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文旅综合体(运营+投资+建设) 所在层数 度假区
合作运营使用面积约(㎡) 46995.00 合作期限 三年
固定收益支付方式 年度结算 合作方式 具体模式详见《投资建设运营合作协议》
规划新增投资 投资建设保证金(万元) 100.0000
标的现状 标的状态 需尽调勘验确认 是否设置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项目区****
其他情况 本项目合作涉及前期综合投资已投入2921.58万元。(见评估报告)
固定收益

评估值

****.00/年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内蒙古兴博梓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项目招商底价(元) 三年合作期底价****.00
招商方情况 基本情况

招商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统一信用代码:****MA0N039A5J

法定代表人:章全

授权委托人:于慧

招商方承诺

本招商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拟用于合作的资产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本次项目合作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在合作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招商方义务。

本招商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招商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招商方决策文件 点击登录查看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中心”)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对赤峰市****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招商进行公开挂牌。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合作方,欢迎具备资质和实力的企业参与。

一、项目背景

o标的位于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苏木元宝山嘎查,距乌兰布统苏木政府约18公里,紧邻S220旅游专线及经乌高速。

o 周边旅游资源丰富,毗邻乌兰布统草原、阿斯哈图石林(距机场约30公里)及公主湖景区。

o本项目所在景区纳入内蒙古自治区“通航+文旅”融合示范项目。

o优先接入自治区低空旅游航线网络,联动周边景区开发联票产品。

二、规划核心业态

o航站楼商业运营:飞行主题酒店、航空人才公寓、通航企业办公基地。

o文旅度假地产:生态民宿集群、康养度假别墅、游客服务中心、机场配套服务。

o文旅创新发展:低空飞行业态运营、航空主题度假区开发。

三、合作方式

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方需按约定完成合作运营期间及后续投资建设规划。

四、投资建设要求

o合作方资质要求:合作方需具备旅游商业业态的投资开发与建设能力,能够依据克什克腾旗政府批准的旅游规划,完成项目区****

o建设进度要求:本项目合作运营满三年期,且合作方需全面履行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

o政策权益归属:项目涉及的专项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性支持,均由合作方享有;双方后续共同争取的其他补贴或资金,亦归属合作方所有。

o其他要求:合作方须严格按规划要求推进建设,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实施。

五、收益机制

固定收益部分:按最终成交固定收益支付。

六、标的使用及管理

o招商方负责本项目合作使用范围的道路维修,场地平整,保证本项目的场地资源、配套设施具备运营和建设条件,本项目度假区****

o招商方提供空域支持;

o招商方负责配备本项目供电、污水、供水等主管道接口,及合作区域航站楼中21间客房内的基础配套设备;

o合作方负责合作期间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建设、食品卫生安全等;

o合作方负责后续投资建设的审批申报(草原、环保等手续),招商方将帮助合作方协调手续办理;

o合作方可自主引进合作助力企业,且享有本项目低空飞行的项目运营权。

七、投资建设保障条件

投资建设保证金100万元,在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中进行交付及退还约定。

八、项目各项已投资成本

(1) 机场航站楼部分1,492.44万元;(2) 员工生活区及配套设施64.12万元;(3) 帐篷及配套设施59.58万元;(4) 规划设计费用9.75万元;(5) 建筑服务费用99.32万元;(6) 造价咨询、设计制作费用18.7万元;(7) 园林绿化8.96万元;(8) 现代服务费9.34万元;(9) 其他配套设施费20.64万元;(10) 超市、仓库、露营装备区17.96万元;(11) 台球娱乐室6.2万元;(12) 卫生间9.45万元;(13) 游客中心3.59万元;(14) AIR酒吧24.59万元;(15)机场餐厅79.81万元;(16) 星空舱苹果舱313.59万元;(17) 景观小品及标牌导视系统11.09万元;(18) 其他配套设施130.34万元;(19) 其他工程48.66万元;(20) 土地价值493.45万元;总投资2921.58万元。

九、合作区域标的建筑

o航站楼部分:机场航站楼部分的建筑面积1319.96m2;

o员工生活区:员工生活区的建筑面积216m2;

o帐篷区:游客中心、露营装备区建筑面积36m2;

o娱乐区:超市娱乐室仓库建筑面积112㎡;卫生间建筑面积54㎡;酒吧建筑面积80 m2;

o篝火区:机场餐厅建筑面积288㎡;

o星空舱区:星空舱苹果舱建筑占地面积588m2;

o停车场空地区,以勘验确认结果为准。

十、项目涉及政策法规

o文旅产业与土地管理类:《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等。

o环境保护与生态保护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

o财税与金融类:《关于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等。

o安全生产与消防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o其他地方性政策:《赤峰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等。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合作期间固定收益以最终成交价为准,除首年固定收益须场内结算外,其余年度的固定收益支付方式以合作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由双方自行结算。

合作方资格条件

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及长期可持续发展,合作方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格

1、合作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同等条件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优先考虑;

3、需具备文旅项目投资、开发或运营的相关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

二、合作方须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完整截图);

2、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完整截图);

3、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示栏(www.chinatax.gov.cn)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完整截图)。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标的履约交接 招商方于****前满足合作使用交付需求。

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流程要求

1.意向合作方须亲自尽调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尽调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合作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勘验调查研判后签署《尽调勘验确认表》(尽调勘验人须与意向合作方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合作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与合作相关的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合作内容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运营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招商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合作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上传电子尽调勘验确认表(意向合作方进行报名登记时需上传)、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以及其他报名资料,意向合作方报名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合作方应接受并配合招商方企业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3.意向合作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招商方,招商方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成为合格意向合作方。

4.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合作方的,由招商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合作方资格,并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的,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最终合作方。

5.综合评议流程:如须综合评议方式的,招商方应在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且接到中心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文件》,各合格意向合作方按照《择优文件》要求制作参评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参评文件密封送达,评审小组按照《择优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审。中心协助招商方按照《择优文件》选定最终合作方。

6.中心收到招商方的书面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最终合作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招商合作申请书、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并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方签署本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告中明确的金额,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服务费、首年固定收益、后续投资建设保证金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首年固定收益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年固定收益、后续投资建设保证金转付至招商方指定银行账户。

7.意向合作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招商方有权对意向合作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招商方的招商内容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合作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中心及招商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处置保证金,并将本项目重新挂牌,由意向合作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④同意并配合招商方对意向合作方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等。

8.合作期限内因合作事宜双方出现不同意见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认解决。

二、其他条件

(1)投资建设保证金100万元,确定合作方资格后交付,由交易中心场内结算。在《合作协议》履约期满后,且合作方全面履行了《合作协议》约定,经招商方确认后将投资建设保证金退还至合作方指定账户。

(2)固定收益以最终成交价为准,除首年固定收益由交易中心场内结算外,其余年度的固定收益支付方式以合作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由双方自行结算。

(3)如因最终合作方对合作标的改造不当、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最终合作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正常损耗不在损害赔偿范围。

(4)最终合作方保证合作期间守法合规使用,不利用标的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如因最终合作方的原因和行为产生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全部由最终合作方承担和负责,与招商方无关。标的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最终合作方负责。最终合作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合理使用该标的。

(5)维修要求:运营合作期间,最终合作方负责标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装修改造新增部分,归属于合作方,最终处置权由合作方享有;若在终止合作后,招商方与合作方协商将新增地上物所有权归属于招商方的,招商方将在终止租赁关系之后向合作方给予相应补偿。

(6)最终合作方不可破坏地上建筑主体结构,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不得改变建筑物附属设施的功能和用途,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或改变建筑物附属设施的功能和用途,需征得招商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最终合作方承担。因投资建设等需要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位置、设置对设备时或改变建筑物附属设施的功能和用途,招商方应同意,否则视为招商方违反后续合作约定,承担因此给合作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运营合作期间,未经招商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合作的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标的的行为,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协商后经书面确认生效。

(8)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之前产生的水、电、采暖、制冷、物业等费用由招商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每年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由招商方承担,合作方承担该项目合作期间的水、电、采暖、制冷、物业费用等。

(9)合作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最终合作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招商方监督检查。最终合作方须确保标的使用安全。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最终合作方自行负责,最终合作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相关部门或招商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商方。如果发生消防部门要求进行消防整改的情况,由最终合作方负责整改并承担全部费用。

(10)最终合作方相关其它条件及各方权、责、利等内容以《合作协议》为准,但公告中公示、披露的其他情况、条件中披露的其他条件等内容须作为《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最终合作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合作协议》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1)合作期间如因政府征收、征用、出卖、开发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作终止的,则《合作协议》自行终止,同时招商方保留根据自身需要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房产的权利,具体在《合作协议》中约定。如发生上述情形《合作协议》终止的,招商方应向最终合作方支付剩余租期内的因停产停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当年最终合作方已缴纳的固定收益按照实际合作期限进行结算。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意向方需对本项目资产清单及对应价值进行尽调勘验确认,了解资产正常损耗与折旧条款。

尽调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 09:00:00 至 **** 17:00:00
报名手续

1.招商合作申请书;

2.尽调勘验确认表;

3.意向方需提供的资料清单所涉及材料

4.相应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5.意向合作方案。

(注:以上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如有多页的,请同时加盖骑缝章。)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2000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招商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方一旦确认资格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合作)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招商方原因,如意向合作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招商方、合作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招商方有权扣除意向合作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招商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合作方确认资格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项目招商合作申请书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后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招商方签订《合作协议》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招商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合作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法:

(1)成交签订《合作协议》后,在交易合同签订后,合作方无以上任何违约行为,合作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首年固定收益等额部分。

(2)不成交的,中心在确定合作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合作方的,由招商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合作方资格,并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的,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最终合作方。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合作方服务费 按成交金额的3%。
附件下载

1、招商合作申请书(法人版).doc

2、尽调勘验确认表.doc

3、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招商项目).doc


联系
方式
项目负责人 李硕子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
技术支持 交易服务专员:艳英 ****
其 他

信息来源: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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