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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证迁
征收土地预公告
杭桐征[2025]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桐庐水务有
限公司实施桐庐县凤川街道小源溪水库工程淹没区建设项目,拟征收
三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园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岩桥村股份经济合
作社、翙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凤川街道办事处、石阜村股份经济合
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收范围
凤川街道(三鑫村、园林村、岩桥村、翙岗村、凤川街道办事
处)、江南镇(石阜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2.719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
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
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桐庐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凤川街道办事处、江南镇人民政府开展土
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
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
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
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
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
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
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
拟征收土地范围用地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桐庐县
CV
抄送单位: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庐县财政局,桐庐县农
业农村局,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桐庐县公安局,桐庐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桐庐县市****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