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和《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发布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征集公告,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积极报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须在****之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优先);
(二)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三)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四)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
(五)其他用途的土地。
二、确定方式
根据申报情况和工作需要,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存量闲置土地清单,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
三、申报方式
凡有收回收购意向并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自主申报。请各申报企业填写《织金县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详见附件),将申报表及相关佐证资料报送至点击登录查看607室。
申报时间:8:00-11:30;14:30-17:3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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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
土地使用权人 | |||
地块名称 | 地块面积 (平方米) | ||
地块坐落 | 规划用途 | ||
合同编号/电子监管号 | 不动产权登记号 | ||
受让时间 | 受让价格(万元) | ||
受让后缴纳税费 (万元) | 回购预期价格(万元) | ||
申报条件 | □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其他用途的土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