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 南京港龙潭港区七期工程施工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14: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第10.1款增补:十一、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94元(大写:叁亿玖仟零肆拾玖万捌仟陆佰伍拾元零玖角肆分)(含税)。
2.原招标文件中报价清单作废,以本次澄清提供的报价清单为准。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10:30 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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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 南京港龙潭港区七期工程施工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14: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第10.1款增补:十一、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94元(大写:叁亿玖仟零肆拾玖万捌仟陆佰伍拾元零玖角肆分)(含税)。
2.原招标文件中报价清单作废,以本次澄清提供的报价清单为准。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10:30 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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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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