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
补遗书(编号: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资信部分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资信部分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10分) | 2、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分,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5分。本项最高得5 分。 |
变更为:
资信部分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10分) | 2、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3分,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本项最高得5 分。 |
二、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3.4.2勘察设计分包的确定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设计单位自身如不能按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要求深度编制设计概算的,设计人应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设计概算编制,设计人应兼章确认。如设计人仍无法达到要求深度,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专业造价咨询单位编制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费用按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此部分费用发包人从设计人结算金额中扣除)且在概算编制和评审过程中,设计人须无条件配合所有工作。
变更为: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设计单位自身如不能按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要求深度编制设计概算的,设计人应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设计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设计概算编制,设计人应兼章确认。如设计人仍无法达到要求深度,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专业造价咨询单位编制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费用按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此部分费用发包人从设计人结算金额中扣除)且在概算编制和评审过程中,设计人须无条件配合所有工作。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补遗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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